有梁天南這個例子,她對宋誠幾人就更小心了。
這充分說明了孩子不能養歪,要時刻注意孩子的想法。另外,溺愛真的要不得。
北京的房不是那麼好買的,大多數人是努力一生也買不了一個的。
她能送宋誠人房子,卻不能讓他們轉手就把這得來不易的房子再送出去。
萬一他們覺得這房子來得很容易,憑自己也能輕鬆掙到怎麼辦?
借條就是給他們上的緊箍咒。
現在宋誠想買房,她也支持。
但戶口不是北京,又是單身,他又已經有了一間商鋪,等於……
她說:「你買不了。你想怎麼買?」
宋誠已經想好了,他想先開個公司,然後再買房。
她點點頭,問他有沒有想好公司怎麼開。
「有僱工人數要求的哦。」以為公司那麼好開嗎?規模達不到,一樣不能買房。
宋誠:「我、宋洋和思思,我們這就個人了。再雇幾個小工,可以的。」
在宋誠的想法裡,兄弟姐妹個的錢還是放在一起花的,房子也是放在一起用的。
他沒有把柳葦的錢和房子也算進來。
這不是他在心裡跟她不夠熟,而是他覺得這樣算的話,有點不要臉。
他想把個人的商鋪收回來一個自己開店,剛好公司註冊地就放在這裡。開公司肯定要有經營行為也要有僱工,自己開店就都能具備了。
現在就是有兩個選擇:奶茶店和美甲店。
個人也算有豐富的打工經驗。
奶茶店是真的火,美甲店也很火,兩個都有固定的客戶源,都是年輕人,客戶群也重迭,放在一起開……主要是食品和美容不能放在同一家店面,隔壁倒是可以。
宋誠:「如果開奶茶店,那就是我或宋洋當店長。如果開美甲店,那就是思思當店長。現在就是在發愁開哪一個。」
開了店,有了收入,再計算一下能不能支撐得了借她的錢買房,要還多久,等等。
她表示還款期可以拉長嘛,還七十年也可以的。
宋誠就更堅定開店的念頭了。
最終決定開奶茶店。
店長是宋洋。
宋誠繼續去打工。
柳葦:???
宋誠:「因為我工資高啊。開店未必能比我打工賺得多,所以我先不能辭。宋洋先開著。」
行吧,很合理。
宋思思仍然不想自己開店,她很喜歡一邊收著租,一邊各處打工,跟老闆同事客人吵架都不虛的。
宋思思:「這多好啊。我才不管他們呢,我自己肯定能還得起的。」
柳葦贊成:「你肯定能還得起的,你的年限只有十年。」照宋思思目前的存錢速度,十年不到就能還完了。
而且,宋思思也不想搬出去。
她也不想談戀愛,沒打算結婚,就是打算跟兄弟姐妹一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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