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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在的時候,她弟和她未來弟媳像猴子稱霸王,其他人才知道往日日子好過。

「你們都給我滾出去,這裡是我的店,輪不到你們來說三道四,管東管西!」

陳欣雨在裡頭待了幾天,害怕得不得了,整個人都處於一種極度緊張的狀態,精神狀態在瀕臨崩潰的邊緣。

她害怕著,唯恐被發現了什麼。

她其實也沒做什麼,頂多是當初拿了點好處,後來她也想法子偷偷還回去了。

人啊,只要一做壞事,就沒有不怕的道理。

在那種暗無天日的日子裡,抬頭只能看見一個小窗戶,她早就撐不住了。

易霆拿到了他想要的消息,她也成功把所有能說的都說了。

鑑於她的確沒有真正參與,且從中得到的好處都退了回去,她被關了幾天也就放回來了。

當然,其中最大的疑點是,她究竟哪來的錢可以開得起一家店。

憑她在機械廠的幾十塊工資,幹了也就幾年罷了,根本攢不下什麼錢。

陳欣雨最後沒辦法了,也都招了。

她開店的錢,是借的。

這個借,不是一般的借,而是高利貸。

國家不允許這樣,她這算是違法的。

不過她檢舉有功,那個放高利貸的被抓了。

抓他的時候,他正帶著小弟要去剁人家的手指,可不就是被抓了個正著。

陳欣雨後來得知這個事,還狠狠鬆了一口氣。

她在公安局裡把這個人的事說了,很怕被報復。

以她的交往圈,她並不能認識這個人,還是當初和那些人混在一起的時候,知道有這麼個人存在,也知道他手段比較狠,如果叫他知道是她告的……

她能想像自己,估計得吃不了兜著走,會很慘,因此惴惴不安的。

這都是後話。再說回來。

陳欣雨看著自己的店被占了,有一種鳩占鵲巢之感。

她大發雷霆,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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