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譚,人們則會帶你去幫派。
這種被引誘到幫派,本來家境還不到絕路的年輕人,幾乎一進入社會就變成有了案底、再也不可能找到正經工作的幫派底層人員。
即便脫離了幫派,他們也無法恢復原有的生活。
警察今天抓的人,等於日後會一直打交道,直到他犯了大案,或者殘疾了、幫派用不上了,就變成流浪漢。
他們很清楚這些小年輕的未來是什麼,但哥譚有太多人願意搏一搏富貴,這樣的人見得多了,連同情心都會被耗盡。
男孩不情不願地拿起筆,手腕隱約露出黑色的字跡。
艾彼扒開他簽字那隻手的袖子,指著上面的印章痕跡問:「這是什麼?」
「看著像是港口的臨時通行標記。」看守所警官順口回答。
隨後無奈地對艾彼說:「你不用這麼拼命的,安安全全地混過這一個月才是正事。」
艾彼確認了下點數餘額已經攢到200,點點頭讓系統撤掉光屏。
警官以為她聽勸,告訴她一個對雙方來說都非常有利的好消息。
「明天開始你不用巡街了,去調查組辦一個兇殺案。」他孔武有力地把搶劫犯塞進拘留室,在門外落鎖。
艾彼有點驚訝:「真的嗎?不是很多人都想轉組嗎?」
怎麼會輪到她?
警官敲了敲破落的鐵門,請她注意眼前的情況:「拘留室不是俄羅斯方塊,填滿也不會消除的。」
裡面擠得根本坐不下的混混們怒氣沖沖地瞪著她。
艾彼看了看螺絲擰得不太緊的牢門,決定見好就收。
第二天,哥譚,陰。
沒有鳴笛的警車停在哥譚河入口,艾彼下車踩在地面上,潮濕的草坪被踩出一個水窪。
新的工作內容雖然是兇殺案,但和《福爾摩斯探案集》里的場景沒什麼關係。
艾彼和另一位哥譚警官負責在殺人犯交代的拋屍地點尋找屍體,整個過程既枯燥,又緩慢。
拋屍地點是哥譚河。
拋屍的時候沒有綁石頭,屍體沒沉下去,犯人也沒敢再去打撈,只是祈禱沒人發現就逃跑了。結果現在屍體不見了。
哥譚河的入口處於上游,圍繞整個哥譚市外圍形成一個半圓,屍體有可能漂到任何位置。
這就需要他們來尋找了。
艾彼手裡拿著那女孩的照片,這是她走出警局前,被女孩母親託付的東西。因為怕屍體泡了水面目不清,那位母親還細細講了女孩身上都有什麼胎記,頭髮是染成金色的,遇害當天穿著紅裙子。
艾彼認真傾聽的半小時,系統任務欄並沒有什麼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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