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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怎麼樣、」

「哪兒不合適了?」

「一年,是不是太少了點,要不咱們還是簽三年吧!」

說著這句話的時候,陳凱整個人都是興奮的!

畢竟這合同對他太有利了!

不和天后比,就是比他還沒存在感的澎湃樂隊憑藉那麼一首搖滾歌曲賺了多少錢了?

商演出場一次就30萬!

就算和公司對半分,再扣了稅,還有十多萬,他只要勤奮點兒,一年多跑幾回商演,三首歌下來一年賺的都夠他再買套房子了!

寧月:……難不成是她對這個世界娛樂圈的規則還不太了解,給的這份合同太豐厚了,所以陳凱才巴巴的要給她當驢?

但合約一簽三年才更好操作,既然他都主動提出來了,她有往外推的道理嗎?

她當然是依他依他依他啊!

於是,寧月給助理打了電話,打了份新合約出來,她還特善意的請陳凱找個律師幫他看下合同,然後,對方直接擺手拒絕了,「不用,如果你真的肯每年給我量身打造三首歌,就算合同里有些陷阱我也能接受!」

寧月;……這孩子想錢想翻紅想瘋了!鑑定完畢!

她不知道的是,陳凱當年上大學的時候輔修了法學專業。

所以說,這世上沒有幾個人是真正的傻子!

把別人當傻子的人才是最傻的!

當然了,寧月也沒想坑陳凱,講真,不值當她費回腦子。

合同簽下,寧月就給陳凱下了兩個命令,「接下來的時間你什麼都不用管,去網上搜段子,爭取以後做一個歡樂喜劇人!

等你因為寫段子增長五十萬粉絲的時候,我會給你寫第一首歌!」

沒錯,她就是要讓陳凱走薛之謙的路子!

歡樂喜劇人,卻唱著傷感情歌!

呆坐在她對面的陳凱:今天他的決定是不是過分草率了?這個要求怎麼聽著那麼不靠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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