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書梅眼睛亮亮的:「我知道,你和我家月月一起上過綜藝,就是那個《一起去旅行》,你演過的好幾個電視劇我都看過。」
她沒說的是,她家小明就是蘇沫的粉絲,那小子唯一的願望就是明年考上京城的大學,他說這樣就能離自己的偶像近一些。
寧月看親媽盯著蘇沫看了好一會,想著她肯定是挺喜歡蘇沫的,就提議道:「媽,要不咱們三個一起照張相吧,你要不要?」
王書梅眼中有些驚喜,「要。」
於是,王書梅就被穿著一身劇服的蘇沫和一身便裝的寧月夾在中間,照了一張合照。
接下來的一天時間,王書梅就坐在導演旁邊,看這些平時只能在電視上才能看到的明星在那裡拍戲,就連午飯和晚飯都是在劇組吃的,當然,飯菜都是寧月從五星酒店定的。
寧月趁她聚精會神的看拍戲的時候出去了一趟,晚上娘倆回家,王書梅的心情顯然很好。
寧月將自己準備的東西拿了出來,「給您買了套首飾和幾套衣服,也給叔叔和兩個弟弟買了一些,這些您明天一起帶回去。」
王書梅:「你怎麼亂花錢?這些東西要是能退就退了吧。」
「您不要就扔了。」
王書梅嘴角明顯抽了一下,最後到底是將這些東西拿出來,然後塞進了寧月給她準備的行李箱裡。
寧月心裡暗樂。
「對了,之前我收的那兩百萬,你說他們會不會告我?」
寧月道:「當初您和他們有沒有簽什麼合同?」
說到這個,王書梅的臉上難得出現一抹得意,「那個男人一見面兒就說讓我來京城找你,說什麼我閨女發達了,卻還要讓我在鄉下受苦,太不孝了,我就該給你點教訓什麼的。
我知道那人對你不懷好意,就故意多和他要錢,他先前只肯給五萬,小明偷聽到他和他老闆打電話,他說:給她五十萬她還不同意,分明是要訛錢。
我就真訛他。
而且簽的合同是小明寫的,我答應進京城做節目,他們就給兩百萬。
合同我藏家裡了,小明還用手機拍了照,我怕帶身上被人搶了,到時候我就說不清錢的來處了。」
寧月聽得眉眼都彎了,看樣子繼父的孩子人品應該不錯。
「放心,他們不占理,還有合同在,他們不敢告。」
王書梅這下是真高興了,「那就好,等我回家了,我就用這筆錢,在縣裡給你買套房,將來你,你回家了也能有個住處。
剩下的我就存起來,一萬塊錢存五年,能拿兩千多的利息。」她想說再遇到難處,就回老家也有個住處,但是不吉利就把話吞回去了。
寧月:……這可真用不著!
「媽,這錢您就自己留著,我不缺房子住。您就把錢全存上,現在利息高,全存定期,一年也能得個十萬八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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