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難怪所有人都覺得宿炎旭不會真的和原主在一起,也沒人將她當回事兒,門不當戶不對,有這樣的想法才正常。
寧月知道溫雅回來她就會被踹了,所以得趁著這兩天有時間先把房子租了。
找了近一個小時,終於確定了位置。
安保好,房租也在她能接受的範圍內,中午下班的時候,寧月打車到了明園。
和中介那邊約好的看房,兩室一廳的房子,裝修很新,中介說這邊還沒人住過,寧月很滿意便直接付了訂金押三付三,而後又去物業登了記,以免以後進出被攔。
房子裡沒有隨身物品,但她空間裡有,為了能省些錢,她直接從空間拿,布置好後,這才回了公司上班。
原主的父親早年因為車禍已經離世,是母親一個人辛辛苦苦將原主拉扯大。
那時原主才六歲,原主的母親沒辦法再上班,只能辭了工作,做起了小買賣,這樣雖然辛苦,但賺的比上工要多一點,而且時間也更自由,最起碼能接送孩子。
鍾馨蘭為了養大原主可以說是付出良多,也正是如此,才會在原主被人在網上黑出翔時直接氣死。
她得找個時間回家看看老母親,這也是原主最牽掛的人。
拿出手機撥通親媽的電話,電話接通的時候,鍾馨蘭應該是在清洗餐具,寧月聽到了嘩嘩的流水聲,「月月,怎麼這個時間給媽打電話,吃飯了嗎?」
「沒呢,有件事和您說,我要和姓宿的分手了,以後您再也不用擔心我會被他騙了。」
鍾馨蘭洗碗的手就是一頓,女兒有個男朋友這事兒她是知道的,但男方從沒到過家裡拜訪,鍾馨蘭就覺得那男的可能不是誠心和女兒交往,所以,她一直擔著心,說過兩次要讓女兒和對方分手,但女兒不聽。
現在女兒突然說要和對方分手,這裡面是不是有些別的事兒?
鍾馨蘭心疼閨女了,「月月,是不是他欺負你了?」
寧月:「媽,沒有,他沒欺負我,只是覺得沒感情了,就想分了。
媽,我想吃您做的飯了,還有,我手裡攢了一筆小錢,您以後別再辛辛苦苦出去擺攤了。」
為了照顧孩子,鍾馨蘭一直是在夜市賣炸串兒,每個月賺的錢足夠兩母女開支,但寧月接收的記憶里,鍾馨蘭早上要上貨,晚上要賣到很晚才回家,白天還要收拾家裡,準備三餐……她是真的真的非常不容易。
「你還能攢下錢?」鍾馨蘭不信,她這個閨女,講真,有點傻,傻乎乎的。
能考上大學只能說明她會讀書,並不代表她在其它事上會有腦子。
寧月:「我好歹也是在A城最頂級的公司上班,平時只要稍稍用點心,跟著上面的領導買上幾隻股票,錢還不是輕輕鬆鬆的來。」
鍾馨蘭就說女兒傻呢,「你趕緊賣了,以後也別沾這個了,那東西賺錢發不了大財,賠了可是能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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