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聿看兩個書僮一臉精打細算的模樣,對他們道:「省闈得名,書院會送考。」不僅送考,落腳地也是京城的餘杭商會。
餘杭富庶,商會會館吃住都不差。
白菘蘆菔一聽,臉都泛起來光來,終於不再念叨家計艱難,公子還把餘下的幾十個銅板給了他們,讓他們切點醬肉加餐。
楚六上回已經問過沈聿為何對容家三房的事這樣開心,沈聿當時答道:「容世叔甚是厚待我,他有了嗣子,我自然高興。」
這回他見沈聿上心,也不再多問,只是玩笑道:「你送這方硯台,倒不如把你用過的筆送幾枝去。」
如今書院上下都知道有個妙筆生花的沈聿。
萬松書院按「天、地、玄、黃」分班,沈聿頭一個月只上了五天學,就被分到了天字班。
有好些黃班的學生找到楚六,想托楚六偷拿幾支沈聿用過的毛筆給他們。
餘杭城學風盛行,學子們考試之前去各個寺廟拜香散心求考試順利都是尋常事,年年考前寺廟裡的文昌殿前都長滿了考生。
一樣是求順利,這些人便想要一支沈聿用過的筆。
楚六實在覺得好笑,被他們纏不過,對他們道:「沈兄對筆看得極嚴,數著數的用呢。」
越難拿的,反而越多人想要。
沈聿發現自己常常找不見毛筆,乾脆就在書桌右上角貼了張小白條「金不換,筆換。」
毛筆中最便宜的那種一文錢一支,讀書人稱這種筆為「金不換」,沈聿自小到大用的都是這一文一支的金不換。
貼上這張條子之後,他桌上不僅不少筆,有時還會多出幾支來,寫字時再也不會沒筆用了。
別人都換筆,楚六先還渾不在意,他差的是筆嗎?是沈兄一日一日的苦功。
他自覺如今已經算是刻苦用功,連原先的朋友們都說他像變了一個人。
等見過沈聿是怎麼讀書的,才知自己的用功不過是錦繡公子哥兒們口中的「用功」,也用自己的筆換了支沈聿的筆。
沈聿看著那隻玉管狼毫,直言:「楚兄這隻太貴了。」
「那你就多給我幾支,越禿的越好!」他把沈聿那些寫禿了的毛筆整排掛在書桌前,想偷懶的時候就看一眼。
還真的一天比一天學得更久更晚,苦讀了小半個月。
家裡帶去的蠟燭一下消耗得快了,書僮回去取蠟燭。祖母母親聽說他天天點燈熬蠟的讀書,一氣兒送上山一箱子蠟燭,還抬了七八隻攢盒上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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