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這行詩里的字母a被拖長上揚,形似一截上翹的蛇尾。
會這麼寫a的人,聞星至今為止有且只見過一個。
若說沈流雲一次都沒給他送過玫瑰並不中肯,在戀愛之前倒是有過那麼一回。
在深夜的麵館里,沈婻渢流雲把插在口袋裡的玫瑰送給了他,以表對那碗雲吞麵的感謝。
那支玫瑰的芳香在他手裡停留了短暫的半小時,而後被他物歸原主地插回了酒店的花瓶里。
如果沈流雲在過去給他送過很多次花,他或許不會這麼斤斤計較。
只是很可惜,唯有那一次。
理智告訴聞星,眼前這束玫瑰花的歸宿應該是垃圾桶才對。
但或許是先前喝下的羽毛酒在他的胃裡逐漸發酵,讓他的意識變得混沌,意志也沒有那麼堅定。
他找來剪刀,將花束外面華麗的包裝紙剪開,再修剪掉多餘的花枝和葉子,而後一枝一枝地插進花瓶里。
家裡的花瓶是房東太太留下的,樣式復古別致,奈何容量有限,只剛好夠插較為完好的玫瑰。
剩下那些殘缺的玫瑰和散落的花瓣都被聞星收緊了一個小布袋裡,打算明天再用烤箱製成乾花。
這是他能夠想到的儘可能保留較長時間的儲存方式。
處理完玫瑰,聞星繼續喝桌上那杯吃飯時沒喝完的羽毛酒。
他伸手握住杯子,輕輕晃了晃,緊接著,一些白如羽毛的絮狀物隨著細小的氣泡從杯底往上飄。
這景象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盯著看了很長時間,直到氣泡和絮狀物都消失不見,才終於仰頭將酒喝盡。
他搖搖晃晃地起身,拿起桌上那僅剩的尚無歸宿的信封進了臥室,拉開床頭櫃的抽屜,把信封扔進去,讓它和前兩張卡片躺在一起。
聞星也躺倒在床上,黑暗與被褥一起將他包裹。
他仍未想明白,時至今日沈流雲做這些到底有什麼目的。
彌補?道歉?還是……真的對他余情未了,想要重新來過?
沒有一個答案看上去靠譜,但他實在不想自己又一次弄錯對方的意圖,於是選擇放棄過度的思考。
那行簡短的詩在腦海中揮之不去,令他不由得想起博爾赫斯的另一句詩:「愛上一個人,就好像創造了一種新信仰,侍奉著一個隨時會隕落的神。」
誠然,他心裡侍奉的那尊神像歷經風霜、痕跡斑駁,早已褪去光鮮亮麗的外殼,暴露出腐朽不堪的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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