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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俊河被噎著了,他說,「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想問你,你之前的傷害是……」

顧淮說:「反正我昏迷之前,頭上一個包都沒有。醒來之後就有了。你要知道,天鬼是做不到這點的。監控里我倒下去到她出現之間的監控確實消失了,可是這裡也就幾秒鐘的事,附近的監控沒見到別人,那我頭上的傷就是她弄出來的。」

顧淮盯著馬俊河:「反正,我的失憶是不是跟她有關,我不敢確定,因為可能是那三個天鬼乾的。可是天鬼可沒辦法憑空讓我頭上多幾個包出來。那肯定是她乾的。何況她拿走我手機也是可以確定的事。就算我先有昏迷,她不能算搶劫。可是按照法律規定,盜竊3000元以上就是數額較大,完全可以立案。我的手機可是9000多塊,算她盜竊罪很過分嗎?」

最後,顧淮總結:「這件事我不會諒解。你不用再問了。」

第339章 番外:狗血淋頭之失憶(十八)

馬俊河看了顧淮好一會兒,他看向李秀蘭和顧老爺子,李秀蘭笑著說:「這事顧淮才是當事人,我們聽顧淮的。」

馬俊河又看向顏夏,「顏老師,那你……」

顏夏覺得馬俊河真是莫名其妙,他這是對萬物都有調解癮的嗎?

「顧淮說得沒錯啊。她拿走顧淮的手機是事實吧?她弄傷顧淮的頭也是事實吧?天鬼沒法造成這種物理傷害的。它們讓無防護的人心跳停止,比讓人頭上起幾個大包容易得多。就算她不是法師,顧淮的『輕傷』不是她造成的,『輕微傷』也是她造成的吧?」

顏夏說到這裡,覺得還是有必要強調一下。

「按情死鬼王說的,讓顧淮失憶的是天鬼破花。破花就沒有操控一個大活人的能力,其他兩個鬼可能是沙曬和沙命,跟破花一樣,它們就不懂這個。跟著那個嫌疑犯的情死鬼也不能操控活人,它頂多就是放大一個人的情緒。

「激情殺人都得判故意殺人罪,只有精神病才不算數。可是精神病發作殺人是不會有預謀、有規劃的,她這是有計劃地偷顧淮的手機。這個人就是心術不正,又有盜竊事實。我們不追究她故意傷害罪,不追究她猥褻罪,只追究她盜竊罪有問題嗎?」

因為這個女人太像精神病犯罪問題,顏夏為此找過林清質諮詢。

醫生……應該是能理解一點這方面的事的吧?

身為皮膚科醫生的林清質當然不懂。他又找到他讀法醫學跟現在在精神科工作的同學諮詢,並把他們的答覆轉達給顏夏。

顏夏聽完只覺得這裡的水太深。

按照刑法的初衷,他們是考慮到一部分精神病人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所以要減免他們的罪責。但是這裡的「精神病」要怎麼判斷,那就有得說道了。

舉個例子,曾經有個人,他長期情緒低落,後來確診了重度抑鬱症。

他覺得自己這樣就是連累家庭,就有了自殺的念頭。

這會兒他老婆已經和他離婚,他自己帶著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年紀還很小。

他就覺得假如自己死了吧,這兩個小孩生活也不會好。所以他自殺那天帶上了小孩,先給小孩餵了藥。

兩個小孩先死了,他自己卻沒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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