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能回來了。
兩人嘀嘀咕咕到底要不要把這個事上報。可是無憑無據,莫名其妙地指認一個人是嫌疑犯,怕不是要被客客氣氣地請去檢查精神狀態。
顏夏說:「要不,我畫個圖,就說是我們覺得她形跡可疑?」
顧淮說:「要是不是,那怎麼辦?我不覺得她危險,這人要是個法師那有點弱。」
他們琢磨了下,好像也沒什麼名目去讓華電工注意這個人。
眾所周知,因為以前神判那些破事,華電工非常忌諱這種第三方的「我感覺」的上報。
以前可以,那是因為顏夏自己是當事人,所以她「俺尋思」一下還是可以的。
但是現在麼,人家沒招你什麼吧?而且這裡也不是夷安,案發地也不是夷安,他們有什麼理由幹這種事?
所以還是……算了?
嗯,算了吧。華電工派了什麼任務下來,或者這人幹了些什麼再說。
兩人慢慢地踱了回去。
第二天,他們去看燈塔,在海邊漫步,幾乎可以說是包場。
顏夏拍了好幾張照片,但是到顧淮給她拍照的時候,她的笑容逐漸消失。
她應該想到的,對繪畫一竅不通的人,有可能拍照也很難看。從構圖開始就不行的難看。
還好她帶了自拍杆。
他們拍燈塔,拍海,拍天空,從燈塔遊蕩到山上寫著「軍事禁區」的牌子前,眼看著太陽越來越大,他們才準備回去。
中午這頓他們又換了一家店試試。
這家的椒鹽皮皮蝦個頭不大,只能說咸脆咸脆的,調味還不錯。
「就是吃個味,我覺得虧了。」顧淮總結。
「對啊,明知道皮皮蝦殼那麼多,他們還挑那么小的。」
顏夏抱怨著,決定下次再也不來這家店了。
兩人吃完飯回民宿洗了個澡,休息了下,下午顏夏果然按照前一天所說的換上泳衣專門給顧淮看一下。
這兩個人一個只讓看,一個非要幫人整理一下衣服,鬧了一整個下午,不得不又休息了下,到快八點了才出門覓食。
倒不是沒有外賣,但是還是出門吃好像新鮮一點。
他們這回挑了一家吃砂鍋粥的店,點了蝦蟹粥,再點了份蒜蓉炒蕃薯葉和白灼花螺。
這個點了,還是吃粥合適一點。
粥很不錯,很鮮。花螺也很不錯,螺肉比較飽滿,煮得剛剛好,蘸點芥末醬油,美味。
吃了一半,顏夏就琢磨著這家店的生醃她到底要不要試一下。
粵東地區的生醃麼,大名在外,好像來這邊不吃都有點虧了。
但是顏夏不吃生肉。
她拒絕鳳城魚生,拒絕東瀛刺身,所以面對著生醃也不是很敢下嘴。
但是旅遊啊,不就是多試試自己沒吃過的東西?她不試會不會有點虧了?
就在她天人交戰的時候,忽然她聽見一個聲音說:「老闆,能不能用現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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