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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後來,從王明書的父親曾經到處奔走一事,他們去查了下,發現確實曾經有這麼一個人,後來他就再也不來了。從這裡,他們查到了王明書確實曾經是一名大學生,學校那邊說她是因為父親重病請了假,後來辦了休學。

「她嗎?挺好的一個人。我之前病了還是她照顧的。她父親好了嗎?是不是要回來上學了?」她曾經的室友這麼說。

王明書再也沒回來讀書,她成了通緝犯。

這是大案、要案,但是投入了許多人力物力,始終沒有人再見過她。

帕阿真的女兒被墨全收養,過上了普通人的生活。

很久以後,一個村子來了個很厲害的師娘,會看手相,會驅蠱、驅鬼。

一個被認為是養藥婆的女人渴望地看著被人圍在中間的師娘,她也想讓她看看,但她只能遠離人群,就這麼遠遠地看著。

那個師娘卻敏銳地發現了她。

師娘越過人群向她走去。她看了看她的手,捂著心口說:「我不敢說,但你招惹上的東西太兇了。你再這樣下去,整個村的人都會遭難。我可以驅除,但是這需要所有人的配合。你願意嗎?」

女人急忙說:「我願意!」

村裡的人聽說這會讓所有人遭難,也同意了。

那天晚上,儀式是在河邊舉辦的。

村民扎了個和女人一般身形的稻草人,讓它穿上女人的衣服,戴上她的首飾,再把它搬到了那裡。

那個師娘拜過四方,給狗血作法,接著兜頭就給了那個女人一大桶狗血,一邊念念有詞一邊用柳枝輕輕打了那個女人三下。

她又唱又跳,移動到稻草人旁邊,又輕輕地打了稻草人三下。

她說「快快,把它推進河裡」,村民忙不迭地把代替女人的稻草人推進了河裡。

接著,師娘讓人用獵槍往河裡開了三槍,這個儀式就算完成了。

女人血淋淋地站在那裡,但村民並沒有嫌棄她,而是在二十多年以後,再次把她當作村里普通的一份子接納了。

師娘收了報酬就走了,女人再也沒見過她。

她也不知道那個師娘到底是誰,只聽說她姓王。

——南詔神判事件完——

第428章 番外:華電工檔案:江右活娘娘事件(一)

1956年3月,江右省豫章市堂溪鄉。

一名農婦正在給才四歲的兒子餵藥。

她兒子已經咳了半個月了,她為他找了不少偏方,前幾天終於咬牙帶他去衛生站看了,開了藥也不見好。

她把兒子哄睡了,就去找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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