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姜衡回去的前一日,延越內部開了一次小會,商討關於原水族地的問題。
會上厲看向伏甄,開口道:「你不必多想,這件事我和祭司細細考量過,並不是出於意氣用事。其他人都在,我講一講原因。第一,原水既然加入延越,那收復原水失地便是延越的責任;第二,原水族地作物豐富,無論是小麥還是土豆都是十分珍貴的糧食,雖然野生的採集起來比較麻煩,但按照原水以往的經驗來說,不僅能維持本部落的吃用,還會有額外的富餘。另外,伏苓帶回來的蕓薹不僅是一種很重要的作物,且延越尚未有種子,祭司曾告訴我,它的價值僅次於大豆。」
聽他這樣分析,伏甄的神態明顯自然不少。
厲的話還沒有說完,他走到木板跟前,手指夾著炭筆繼續說:「前兩點是對於當下的考量,最後這一點則是為了延越以後做打算。未來的延越不僅要有主城、外城、衛星城,還要有距離我們百里之外的郡城。延越族界有限,適合種植的作物也較為固定,尤其是像樹木這種需要長期生長的,我們從頭培養耗時耗力,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功能分散出去,每個郡城各司其職。」
雖然有些早,但厲在常念的引導下,已經開始朝締造國家的方向建設延越了。聽到這最後一個考量,其他人也都紛紛點頭。
伏甄也明白了,詢問:「首領和祭司的意思,是想用原水作為延越第一個遠距離的郡城?」
「是。」厲肯定道。
之後他話鋒一轉,又說:「原水是要作為延越的外部郡城存在,但並不是說一定要原水族人過去。至於是否遷徙回去,選擇的權利依舊在原水族自己手裡。」
常念在一邊補充:「伏甄不必有心理負擔,一會兒會議結束,你大可回去問問族人。我們先做兩手準備,要是原水想搬回族地,便由你們回去。如果原水依舊想留在延越,那讓祝鮮族過去也是一樣的。只不過伏甄要在晚上之前給出決定,好給搬遷的人留一點時間。」
伏甄再無顧慮,應道:「好,會議結束後我就去問族人意見。」
木板上,厲在袁越的南邊寫了一個原水,又用一條線將兩處連到一塊。
「像原水這樣的外部郡城,延越在短期內只會設立一個,一是此次有羅王城相助,延越暫且可以狐假虎威,在自身實力沒有足夠強大前,也不會擔憂有人敢打原水的主意。二是延越人口太少,還沒有足夠兵力支撐和監管其他部落。無論原水還是祝鮮,本就是延越的子民,對延越有歸屬感。但其他部落並沒辦法保障,匆忙設立外部郡城容易留下隱患。對此,你們有什麼異議嗎?」
如此一來,其他人自然沒有意見,都表示贊同。
「伏甄,你儘快詢問族人意見,天黑之前給我答覆。」厲吩咐道。
沒有等到晚上,原水就做出了選擇。大部分族人並不想再次遷徙,已經十分適應現今的生活,所以最後決定派祝鮮族過去。
既然作為外部郡城,自然要設郡守,這個職務依舊由祝鮮族的令官祝蠡擔任。除了郡守外,另設通判一職,一來輔佐郡政,二來也是一種監管,而這第一位通判就落到了啟的頭上。
當然,也不能讓啟一個光杆司令去,同時為他配置了二十名戰士、二十名弓箭手和五名騎兵。當然,這些也都是輪流制的,每隔兩個月就會交換一批,與駐守巡防城的戰士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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