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李雙山是女子,生來姝色,十六歲時,她所在的村子裡來了一夥盜匪要搶糧食,那裡的百姓剛遭遇了三年大旱,哪裡還經得住盜匪再搶,李雙山這時候站出來阻止他們,那些個人見了她自然起了歹意,便改了口,說如果她肯跟他們走,便放了這個村子,李雙山雖為女子,卻有大義,為了整個村子的百姓,她就跟著盜匪去了。村子裡的人感念她,為她立了生祠。」
林黛玉嘆口氣:「誰料過了一年,李雙山居然回來了,原來是那伙盜匪還算有些情義,見她整日思念家鄉,便放了她回來,這本是件喜事,可是迎接她的卻不是感激,而是唾罵甚至是,」她頓了頓,跳過了這一段,「最後李雙山在那生祠里被燒死的,是自盡還是被人害的,這也不知道。」
賈琰起身,用熱水燙了汗巾過來,敷在了林黛玉眼睛上:「別哭了,明兒起來又該成核桃眼了。」
作者有話要說:
我腦袋抽了寫的時候突然想寫一個這樣的情景,就是想表現林黛玉跟寶釵的不同,她不是那麼,怎麼說呢,不是那麼規矩,按那個年代來說,要是其他女子,新婚夜肯定不會在外面睡著的,即使是丈夫在也不行,但林黛玉更願意依心而為,她遵守那個年代的準則,但是她內心也不否定不壓抑自己的心情。
這裡一開始確實是一首詩,但是我發之前突然心慌,就去看了看黛玉的詩,然後我覺得,我後悔寫這麼個情節了,感覺對不起黛玉,後來就臨時改成了遊記,我知道黛玉應該寫詩,但是···這種遊記原著里黛玉沒寫過這個,還不會讓我太出戲,大家知道是這個意思就行了。
第51章 小小府衙多污垢
第二日賈琰到了府衙後,就讓人將龐飛從牢裡帶了出來。
「酒醒了嗎?」賈琰一邊拿筆寫字,一邊問他。
龐飛燕頷虎鬚,闊口高額,很是端正的相貌。身高八尺的漢子如今低眉耷眼,躬腰塌背的跪在地上,早已沒了昨日的威風膽氣,聽見賈琰的問話,老老實實的回道:「大人,我知錯了。」
這個龐飛倒是比昨日那個滿口「不是我,我不知道。」的小司吏強多了。
「錯在哪?」
「我不該在開衙期間找郭英喝酒,還賭錢,還打傷了他。」
「這一茬已經過去了,別說這些沒用的,你敢打傷郭英,是不是因為你撞見了他和程瓊兒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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