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最尊貴的女人和第二尊貴的男人想方設法勸解最尊貴的男人時,伍愛華早就繼續了後續的內容。
「《法經》是我國第一部系統完整的法典,是戰國時期魏國丞相李悝組織編著的,」伍愛華首先提醒一些喜歡發言的史學愛好者:「咱們說法制史,就沒必要講什麼六國笑話了,關注在《法經》上就好。」
伍愛華這話一說,不少古人都好奇起來:六國有什麼笑話啊?
但是伍愛華說不提就不提,直接繼續說道:「《法經》有六篇,分別是《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具法》,前面四篇一看名字,大家應該都知道是用來專門打擊盜賊的,《雜法》呢,就是除了盜賊這種重罪之外,其他的犯罪行為,因為雜七雜八,所以叫做《雜法》,至於《具法》,大家猜猜看是幹什麼的?」
【是程序法?】有彈幕提問。
「這位同學有點東西啊,還知道程序法和實體法,但是《具法》準確地說不是程序法,它就是刑法總則,告訴大家怎麼量刑,類似於刑法規定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從輕減輕量刑這一類的。」
【又想起地獄笑話,未成年人保護法】
【就是,明明沒能保護未成年人,只保護了未成年壞人】
伍愛華看到這些發言,沒有順著他們說下去,因為一說就容易封號,但是也不能完全不理,那樣就違背自己的良心,於是伍愛華又開始了自己常規的跑題發散:「說起未成年人保護法,秦律裡面也有關於未成年人從輕減輕的規定,這讓秦律的也顯示出了一些溫情。」
【秦律可是征夫暴雨失期就會被全部殺掉的,居然還會保護未成年人?】
這個彈幕一出,秦始皇就眯了眯眼睛:「朕竟不知道,秦律何時規定因暴雨失期,征夫需要處死?」
李斯這時已經趕到了始皇身邊,聞言鏗鏘有力地說道:「秦律絕無此條!」
伍愛華也看到了這一彈幕:「觀眾小可愛這麼問,是被陳勝吳廣誤導了吧?」
伍愛華不得不替老祖宗解釋一下:「現在的考古發現還沒辦法證明秦二世時期的律法有沒有變化,但是根據目前已經出土的秦律記載,最起碼始皇時期是沒有這種規定的,研究觀點普遍認為失期當然是重罪,但是因為天氣意外,也罪不至死。」
「我個人傾向於認為,陳勝吳廣不這麼說,誰會跟著他們起義呢?雖然振臂一呼『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確實霸氣側漏,但是這可是掉腦袋的事情啊!」
「這麼說吧,我們課本上陳涉世家的原話是這樣說的:『將尉罪,廣故數言欲亡』。這句話的意思是說負責押送戍卒的將尉喝醉了,吳廣很多次刺激他,說自己想要逃跑,於是『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將尉拔劍,吳廣奪過劍殺了將尉。」
說起這個,伍愛華要申明一下:「下面主要是結合了我個人的觀點,就是明明『失期,法皆斬』,為什麼將尉還喝得酩酊大醉?」
「學界一般有兩種觀點,一種是認為在秦律的規定中,暴雨這一類不可抗力導致的失期是不會全部處死的,甚至可能會免去處罰,所以將尉在浮生偷得半日閒的下雨時間喝了酒,另一種認為不處罰的只是傜役,兵役和傜役應該有所不同,既然司馬遷這樣記載了,秦漢相距又很近,肯定是有這麼一項規定的,最起碼頭領肯定要問罪,陳勝吳廣沒有什麼好果子吃。」
本站提供的小说版权属于作者,所有小说均由网友上传,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Copyright 2024赞中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