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初年,周公制定了周禮,就是孔子特別推崇,春秋戰國時期說禮崩樂壞的那個『禮』。」
「禮一開始是祭祀儀式,後來周公將其進行了擴展,將政治、經濟、軍事、文化都包含其中,建立了統一規範。」
「周禮分為吉禮、凶禮、賓禮、軍禮、嘉禮,對我國後續立法有著非常深遠的影響,比如說凶禮,就規定了喪葬的時候,死者親屬按照親疏遠近需要盡到的不同義務,而後續親屬之間的犯罪,也都是按照這種級別來確定是從輕還是從重。」
「而且守孝制度在周禮的規定中非常繁雜,我們現在說的五服其實都是源自於周禮。」
「周禮規定,五服中最重的是『斬衰』,一般是臣子為君王、兒子為父親、承重孫為祖父、妻妾為丈夫穿戴的服飾,承重孫指的是嫡長子生的嫡長孫,在嫡長子已經過世的時候,嫡長孫承擔父親守孝的義務,看表面意思,就是承擔家族祭祀重任的孫子。」
「我們最常看到的守孝三年,指的就是斬衰,在這期間,不能宴飲玩樂、不能夫妻同房、不能參加科舉、不能當官,受到諸多限制,如果這個時候違反規定,是會被認定為不孝的。」
「我記得張居正後期遭受非議,就是因為在改革的關鍵時期他父親過世,然後他被『奪情』,奪情是當時封建王朝認為這個官員非常重要,不能讓他回家守孝三年,就會奪情讓他繼續擔任現有官職。」
「古往今來,武將奪情比文官要多得多,畢竟不能因為武將的父親過世,人家外族人就不來攻打了,那人都來了,你要把對方打退,肯定就要能作為的將領啊,符合條件的將軍就那麼多,只能奪情了。」
「一般情況下,武將被奪情都不會被攻擊,但是文臣就很講究了,一來是文臣更講究禮制,而來是文臣中真正不能替代的職位很少,」伍愛華說著就搖頭:「張居正當時應該確實是走不開,但是也因此名聲壞了。」
聽到伍愛華的話,還沒開始推進改革的張居正怔忪:父親竟然沒幾年壽數了嗎?
伍愛華又繼續說道:「五服制度中第二等的守孝程度,就是齊衰,服孝一年,包括非承重孫對祖父、丈夫對妻子、侄子對叔叔和未嫁姑姑等。」
「第三等大功,主要是為堂兄弟堂姐妹、已出嫁姑姑,九個月。」
「第四等小功,為叔祖、堂姑堂叔伯、外祖父母、舅舅姨媽,五個月。」
「最次是緦麻,為族裡尊親屬、外孫、外甥、岳父母、表兄等,三個月。」
「這其中還有不同的講究,比如已出嫁的女兒姐妹和未出嫁的女兒姐妹,涉及的就不同,父親過世後給母親守孝和父親在世時為母親守孝,又截然不同。」
「稍微對比一下,就知道為什麼古代說嫁出去的女兒都是潑出去的水了,人家親疏遠近一區分,嫁出去之後可就遠得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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