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室告則截然不同,有人通過這兩個名字,誤以為秦朝的非公室告和我們的民事訴訟一樣,公室告涉及了重罪,非公室告應該就是百姓自己決定是私了還是舉高的輕微違法行為?」
「並不是這樣。」伍愛華語氣肯定:「非公室告,是說類似於子盜父母、父母殺死傷害兒女和奴妾的,被害人、見證人的百姓都不可以去告發,告發的,官府也不會受理。」
「這裡的公室,指的是家庭,而不是官府,」伍愛華解釋道:「公室和非公室的區別,是在於公共犯罪和家庭犯罪的區別。」
說起這個,伍愛華是真的很氣憤:「從古至今,因為在家庭內部的犯罪危害性遠小於在公共環境開展的犯罪,所以家庭內部犯罪的判罰不是沒有就是輕微,這其實反而是讓一些又慫又壞的人更加肆無忌憚。」
【總不能打兩下孩子還被抓吧?】有古人發彈幕。
伍愛華看都沒看彈幕中類似的內容。
「小蘇麗案件之後,將她虐待至死的母親只被判刑七年,而後很多年幼兒們在家庭家暴中都無法收到有效的保護,」伍愛華說的時候義憤填膺:「只要是自己生的孩子,打死了也就是七年,怕什麼呢?」
【據說她母親被抓的時候還認為是小蘇麗這個禍害她才會被抓,出獄後直接平了小蘇麗的墳墓……】
【我知道,孩子太可憐了,被用線縫住嘴,還被用熱油燙嗓子】
這條彈幕一出,古人都是一片譁然。
正常人很難想像會有人這麼對待自己的親人。
「我還以為天幕說的虐待是打罵一下,平時吃不飽穿不暖,這虐待和刑訊又有什麼區別?這是親生女兒啊?」古代農人說著。
他們平時也常見鄰居打罵兒女,但都是不致殘的拳打腳踢,最多只是聽到誰腿被打瘸了,至於說吃不飽穿不暖,很多人家經濟條件在那裡,不受偏愛的子女吃不飽是常態,伍愛華剛說的時候,大家還覺得她少見多怪,這一看彈幕,古人都不禁感嘆:也沒見過這種和孩子有仇一般的父母啊?
顯然,古人和現代人對於家暴的認知截然不同,腿打瘸了都不認為是大問題……
「近幾年,反家暴法出台,我們的法治進程才往前推動了一些,」伍愛華說著就忍不住道:「這些在家庭內部進行犯罪的人,明明比在大街上拿刀砍人的罪犯還要壞,連對著父母、子女、妻子丈夫都能動手的人,難道有什麼好人嗎?他們不去犯罪只是因為不敢或者沒有那個能力體力,如果有機會並且自信不會被警察查出來,他們大概率也會去害陌生人,這種人怎麼能輕輕放過他們?應該從源頭杜絕,把莫伸手、伸手必被罰也刻在家庭暴力者的腦海中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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