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宋朝的規定,所有土地的轉讓都必須要經過官府的承認,而且還要繳納契稅。如果不經官府,那麼土地的轉讓是不受到官府的保障的。」
【那個年代竟然就有契稅了嗎?】
【原來繳納契稅才能過戶從宋朝就開始了啊】
【不得不說,國家在收稅這件事情上永遠都是天賦異稟】
伍愛華看著彈幕笑了笑,然後繼續說道:「那個時候,經過官府認證並且繳納契稅的過戶契約叫做紅契,因為上面有官府紅色的章,兩方私自交易沒有經過官府的契約叫做白契。」
「因為很多買賣雙方不想要繳納契稅,所以他們偷偷簽訂白契,不經過官府過戶,這也就導致了官府稅收的流失。為了打擊這一行為,北宋專門立法規定,如果被發現了白契,需要繳納雙倍的契稅,屬於變相的罰金。」
【罰款可真夠多的】
【偷稅漏稅的人也是自古有之啊】
「宋太祖時還規定,因戰亂跑走,然後回老家認領田宅的,時間在十五年內,官府可以受理,超過十五年的,官府不再受理。」
【懂懂懂!充公!通通充公!】
【畢竟都十五年了,平地起村莊,宅院變池塘了,你才想起來要來認領】
【對房產田產太多記不清的人極為不利】
「《宋刑統》規定,田地房屋糾紛,當時沒有訴訟,超過二十年的,不再受理,南宋高宗時期增加規定,買賣田宅滿三年後再發生糾紛的,不得受理。」
「總之,就是想方設法讓私人擁有土地變得困難,並且儘量迫使大家在官府過戶繳納契稅。」
「宋朝法律還有規定,小輩未經長輩允許私自出賣田宅,或欺騙長輩擅自典賣,告去官府的,官府沒收買賣錢財,田宅還給原主,宣判買賣無效。」
【未……未成年人打賞追回?】
【哈哈哈樓上你是會聯想的,別說,真挺像】
【不是,人家買的時候又不知情,還沒收錢財嗎?好歹考慮一下表見代理吧?買的人怎麼知道他未經允許啊?】
【對啊,誘哄未成年消費的,沒收所得就算了,不知情的也太冤了吧?】
「宋朝的土地制度讓佃農有了擺脫地主剝削的機會,但是它不抑兼併的土地政策也導致了貧富差距日益變大,農民起義日漸增多。」伍愛華不為所動地說著。
【說到底就是沒有永恆的王朝】
【畢竟王侯將相寧有種乎!西方貴族那動不動傳承幾百上千年,世世代代都是人上人的那一套咱們國家老百姓可敬謝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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