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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少年拔腿就跑,後面,槍齊齊上膛,伴隨著養父母尖利的呵斥聲,以及那群男人的粗野的嘲笑聲音。兩人就衝著林子跑,很快就意識到,怎麼跑都跑不出追殺——那群人就像獵兔子一樣遊刃有餘。

桐岑遙體質一般,很快就跑不利索了,被石頭絆了一下,立刻被人逮住了。

大鬍子大喊:「你再跑,我就殺了他!」

季容夕停下了。

大鬍子大步走過來一腳把他踹翻,用槍指著他的腦袋,竟然要扣動扳機。

季容夕嚇得渾身顫抖。

養父母氣喘吁吁地跑過來,諂笑:「烈馬馴起來最帶勁了,你可別浪費了這麼好玩的孩子。」

「也是!」大鬍子一把拎起季容夕往林子裡拖。

到了一個小木屋,大鬍子把他一摜,槍往牆上一掛,拿起一根繩索要捆他。季容夕年紀雖小,依稀懂一點,知道這個人要虐待自己,就拼命掙扎,自有蠻勁。大鬍子折騰了幾分鐘沒得逞,氣了,去拿槍。季容夕也急了,掏出了那把有一顆子彈的槍。

兩人對峙。

大鬍子猙獰地笑了:「小兔崽子,膽子不小,我就讓你嘗嘗死的滋味!」

砰!

槍響了,血流一地。

季容夕看著轟然倒下的大鬍子,鮮血湧出,他渾身發抖,又害怕,又驚慌,扔了槍踉踉蹌蹌地跑出屋子。林子很黑,星辰都照不亮,後面還有腳步聲、槍聲、獵犬的狂叫聲。他使勁跑,沒頭沒腦地使勁跑,一直跑到馬路上,又沿著馬路拼命跑。

不知跑了多久,一道亮光驟然亮起。

他一下子跌倒在地,頭暈目眩。

依稀是憧憬的警衣。

耳邊響起:「報告隊長,發現一個孩子。」

……

回想起來,那時季容夕跨過的是一個分界線:生與死的分界,白天與黑夜的分界,過去與未來的分界。

他遇上的是巡邏突擊隊,當晚,突擊隊就把那個團伙給控制了,警方順藤摸瓜把桐岑遙的養父母以及新院長都抓起來判刑了,孤兒院也解散了,孩子們分到了別的地方。

季容夕和桐岑遙是污點證人。

很快,桐岑遙被人領養去了另外一個城市。

季容夕等到九月,換了新身份,被突擊隊長送進子弟學校學習,過上普通人的生活。

生命里,大部分人像交叉而行的火車,路過就永遠路過,再沒有重逢,但季容夕跟桐岑遙卻一次又一次在命運的愚弄下重逢了。

人對待年少夥伴總是多一份寬容,季容夕遞過菜單:「你點吧。」

桐岑遙沒客氣,盡挑貴的點了一桌子。

餐廳暖融,桐岑遙全身上下從裡到外都是嶄新的暖和的,雙手托腮:「你真的很像我那個發小,外表冷,心很軟,總會出其不意做出些嚇死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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