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樹灣」里的人也分級:有坐檯,有陪客的,價碼明明白白。有些人一開始只陪酒,等賺錢了,奢侈慣了,手頭不夠花時自然就陪別的了。經理早都算得明明白白,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濕鞋。
包經理脅肩諂笑:「昨天招了兩個雛兒,夕哥真不打算繼續老規矩,給他們破個處?」
季容夕嫌棄:「趕緊滾!」
真不知道這個破雛,是破他們的,還是破他的。
沒兩天,這個「紅樹灣」又折騰出事了。
吳大少氣急敗壞地打電話過來:「阿夕你怎麼看的場子,狗都沒馴服,就敢放出來亂咬人?」
季容夕:「?」
原來吳大少舉行日光盛宴。
客人有富豪、政府要員、關係好的其他幫派頭目等。
盛宴嘛,就要有漂亮姑娘小伙作陪。吳大少有個喜好,愛青澀一點的,新鮮的,挑的都是生面孔。日光盛宴,顧名思義,先光後日,結果,遊艇還沒開呢,有一個男孩不願意了鬧著要下去。
季容夕質問包經理怎麼挑的人,包經理叫苦不迭,抱怨:「這男孩一開始就明說了不願意,吳大少非讓人上去的,結果可好,倒打一耙,還怪我咯。」
季容夕明白了,告訴吳大少:「吳少,我回頭教訓他們,我給你再挑一個送過去。」
吳大少怒:「挑什麼挑!你過來!你今天就把他給我馴服了!」
海風有點涼,日光暖,季容夕收拾一身黑色的休閒西裝上了遊艇。
吳大少一身花襯衫,坐在搖椅上上下打量他:「阿夕,穿這么正經幹什麼?」
季容夕摘下墨鏡:「嚇一嚇手下人。」
說話間,那個鬧事的男孩被押出來了。
剛一打照面,季容夕就暈了一暈:怎麼是桐岑遙?彼時,桐岑遙已22歲,但看著跟18歲似的,漂漂亮亮,水眸含淚,脖子上一根碎鑽串成的項鍊,陽光下閃閃發光。
包經理冷著臉劈頭就罵:「桐岑遙你是不是傻!玩兩天,頂你辛苦兩個月,你要是再機靈一點賺一年都夠了!矯情什麼,都讓人倒手兩三次了還裝什麼清純?」
桐岑遙辯解:「合同就說光陪酒就行。」
原來,桐岑遙再次被領養之後,養父養母相繼去世,被這一家子視為克星,很不受待見。他呆著難受,自覺地離家出走了。15歲的少年,生存都是問題,他只有從第一對養父母那裡學來的勾搭人的技能,於是跟了一個。
18歲那年,他被大叔轉手給一個老總,過了幾年奢侈生活。
上個月,老總破產了,欠了一屁股高利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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