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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是她這麼說,對面的大小姐那張漂亮的臉上還是寫滿了「你說的這些我沒法共情」的坦蕩,末了冷冷清清反問一句:「說完了?」

明月噎了下,然後眼睜睜看著她撩開裙擺,「疤痕這種東西,你可以當作恥辱,也可以視為勳章,就看你能不能轉換思想。」

言歡的疤在大腿內側,細長的一條,看著不深,雷射應該能抹除。

明月問:「你為什麼不除?」

「這疤是我小時候我跟我堂妹爭一個玩偶落下的。」

「你搶贏了?」

「東西本來就是我的,不存在贏這一說法,非要說起來,是她贏了,娃娃最後到了她手上,不過當天晚上我就去她房間搶回來,當著她的面把娃娃剪了個粉碎。」

「……厲害。」

「你說得也沒錯,雷射確實能除,但這也算我的勳章,為什麼要除?」言歡撫摸自己腿上的傷疤,畫蛇添足地補上一句,「幸好沒除,他特別喜歡親我這地方。」

明月反應過來這個「他」是誰,露出荒唐的反應,「你確定他親的是這道疤,而不是別的部位?」

說起葷話來還沒完沒了了,言歡冷眼瞧她,「你要不再去洗次澡,順便把腦子也洗一遍?」

明月見好就收閉上嘴,這一遭過後,再次開口時話題拐了個大彎,「你在聖馬丁學習快樂嗎?」

壓力與興奮並重的時光,達不到純粹的快樂,但言歡還是彎了唇角,「大二認識了幾個愛瘋愛鬧的人,也算快樂,跟著他們也學到不少東西。」

「真好。」

明月露出艷羨的神色,稍頓後說:「我小時候穿的都是鄰居穿過的衣服,也可能因為這樣,我現在才會走上這條路——借藝人的身份,為自己服裝設計鋪路,焚芝是為女性打造的品牌,我希望有一天能被所有人看到。」

言歡看她兩秒,起身。

明月叫住她,「幹什麼去?」

「睡覺。」

快走到客臥門口,言歡止步回頭,「你剛才說錯了一件事,我十歲的時候,並不是在父母的懷裡撒嬌。」

明月一愣。

她淡淡續上:「那一年,我和我哥以苦主的身份主持了他們的葬禮,到今天為止,過去最疼愛的我那些人都已經不在了。」

「明月,把人生當成一場不斷失去又可以不斷得到的冒險遊戲,你會活得暢快很多,沒有什麼是過不去的,要真過不去,那就親手去斬斷絆住你的那些荊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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