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追訴時效,是指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超過期限,就算犯罪,也不會受到懲罰。
比如故意殺人,最低刑罰是三年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按照法律他應該被判處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話,那追訴時效就是五年,從他犯罪之日起計算。
如是十年以下的,那就是十年的追訴時效。
而遺棄罪頂多五年。
因此,他們才會這樣說,看來是特意了解過。
「警官,現在已經過了時間了,所以,你們把這件事提出來有什麼意義呢?」
他倆眼中露出得意來。
那是一種算計透後得到好處的滿足和驕傲。
這麼多年來,他們從未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甚至為了這一天,還準備充分,連法條都了解了。
【他們好噁心啊,氣死我了!】
【真有這麼一條?】
【有哦,這可不是這個遊戲獨創的,現實生活中真的有,大家可以去了解下,畢竟遊戲取材於生活。】
【他們說反正死者也健康長大的時候,我真的恨不得上前抽他們兩耳光。】
【什麼父母啊,死後下地獄吧!氣死我了!】
【我真的是為死者不服!憑什麼啊!就因為她平安長大了,所以犯下的錯就可以當作看不到?】
【他們真的把死者當過人嗎?怎麼會有這麼惡的家長?】
第92章 犯罪嫌疑人(十九)
從死者父母家裡出來的時候,四人都沉默。
但幾人也發現進度條上漲了。
說明他們的方向是走對了。
「所以,死者千辛萬苦就為了引我們把她過去的委屈調查出來?那解開這個遊戲,是不是意味著,我們也要替死者還願?」
記者問道。
「可這跟死者被嫌疑人殺死,好像沒什麼聯繫吧?」
記者撓頭。
「有沒有聯繫,你試試不就知道了?」
說話的,是大佬。
大佬看向了那名記者。
「我?」
記者不解。
「你作為記者,該發揮你職業的優勢了,既然法律拿那對夫妻沒辦法,但是輿論可以,不要小瞧網絡的力量。」
啊,記者恍然。
所以大佬是讓他把調查到的這個事實用新聞的方式發出來,好讓網友們都知道?
「可這跟……」
他還想說,但被大佬用眼神制止了。
「先試試。」
行吧,記者低頭,反正他也沒有拒絕的權利。
「我覺得大佬說得對,確實是該報導出來。」
扮演警官的男玩家也表示贊同,記者雖然覺得疑惑,但也跟著點頭。
「我還需要你幫我一件事。」
大佬轉過來看向男玩家。
「去幫我查下,死者生前曾經長期住過的地方。」
男人皺眉,他似是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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