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小孩子的故事被挖掘,那只會贏來別人的一聲嘆息,僅此而已。
「女孩,那無數被溺死流產的嬰兒們,無數因為家長粗枝大葉走丟被拐的女孩們,她們連作為一個受害者的資格都沒有,因為她們不被世人承認是一條無辜的生命。」
因為即使是成年女性,在這個世上,也很少被人承認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她們往往,都必須要跟一個男人掛鉤。
她們獨立的個體,是不被承認的。
連成人都如此,更何況是一個嬰兒,一個女孩,一個連自我保護能力都沒有的小女孩?
所以,她根本沒有資格成為受害者。
「為此,楊絮就只能化作還活著的劉明麗,讓她重新以情殺案受害者的身份出現在大眾的視野,這樣,大眾才能看到她的委屈,才肯把受害者這三個字,安在她頭上。」
這是何等的悲愴?
讓人心腔暗流涌動,無法言表。
這才是這起兇殺案背後的真相。
「只要大眾挖掘了劉明麗的過去,就會知道她被人遺棄了,那對夫妻險惡的用心和卑鄙的過去就會被人看到,大眾才會討伐他們,讓他們付出代價。」
可是啊……
這又怎麼能夠呢?
「於是你咬緊牙關,怎麼都不肯說實情,只因為你們計劃的最後一環,是在法庭上,由你來揭露最後的真相,讓庭審的所有人,還劉明麗一個真相。」
他們計劃的最後一環,一定是最後的庭審,揭露那對夫妻最後害死了人的可怕真相。
第103章 犯罪嫌疑人(三十)
楊絮想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在最後的時候,向世人訴說受害者劉明麗的委屈。
她代表了劉明麗。
同時,也代表了無數跟劉明麗一樣,被父母殘忍殺害的女孩。
她們什麼錯都沒有,只是因為性別,只是因為她們是女孩,就失去了生命。
她們連活下去的資格都沒有。
可是無數生命匯聚的血海,那些作惡者,卻仍然活得好好的。
因為女孩,因為孩子,她們沒有獨立的人格,她們不配得到尊重。
因為對方是她的父母,父母之恩猶如天。
父母辱你,棄你,殺你,他們仍然可以高枕無憂。
因為這世上包括法律,都站在他們身邊。
一個外人。
連口頭辱你,都會被拘留。
可是自己的親人,自己的父母,一旦擁有了父母的身份,他們將你棄之不顧,他們用謊言偽裝自己的拙劣,那他們就可以不用為了你的死負責。
親人,父母,它們是免死金牌。
是殺死女孩的尚方寶劍。
是他們可以為所欲為的免責外衣。
僅僅因為是女孩……
到死,她們連受害者三個字,都不配擁有。
楊絮為這樣的事實感到悲哀,因此她不顧一切,在生命最後的時刻,選擇做了這樣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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