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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小孩子的故事被挖掘,那只會贏來別人的一聲嘆息,僅此而已。

「女孩,那無數被溺死流產的嬰兒們,無數因為家長粗枝大葉走丟被拐的女孩們,她們連作為一個受害者的資格都沒有,因為她們不被世人承認是一條無辜的生命。」

因為即使是成年女性,在這個世上,也很少被人承認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她們往往,都必須要跟一個男人掛鉤。

她們獨立的個體,是不被承認的。

連成人都如此,更何況是一個嬰兒,一個女孩,一個連自我保護能力都沒有的小女孩?

所以,她根本沒有資格成為受害者。

「為此,楊絮就只能化作還活著的劉明麗,讓她重新以情殺案受害者的身份出現在大眾的視野,這樣,大眾才能看到她的委屈,才肯把受害者這三個字,安在她頭上。」

這是何等的悲愴?

讓人心腔暗流涌動,無法言表。

這才是這起兇殺案背後的真相。

「只要大眾挖掘了劉明麗的過去,就會知道她被人遺棄了,那對夫妻險惡的用心和卑鄙的過去就會被人看到,大眾才會討伐他們,讓他們付出代價。」

可是啊……

這又怎麼能夠呢?

「於是你咬緊牙關,怎麼都不肯說實情,只因為你們計劃的最後一環,是在法庭上,由你來揭露最後的真相,讓庭審的所有人,還劉明麗一個真相。」

他們計劃的最後一環,一定是最後的庭審,揭露那對夫妻最後害死了人的可怕真相。

第103章 犯罪嫌疑人(三十)

楊絮想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在最後的時候,向世人訴說受害者劉明麗的委屈。

她代表了劉明麗。

同時,也代表了無數跟劉明麗一樣,被父母殘忍殺害的女孩。

她們什麼錯都沒有,只是因為性別,只是因為她們是女孩,就失去了生命。

她們連活下去的資格都沒有。

可是無數生命匯聚的血海,那些作惡者,卻仍然活得好好的。

因為女孩,因為孩子,她們沒有獨立的人格,她們不配得到尊重。

因為對方是她的父母,父母之恩猶如天。

父母辱你,棄你,殺你,他們仍然可以高枕無憂。

因為這世上包括法律,都站在他們身邊。

一個外人。

連口頭辱你,都會被拘留。

可是自己的親人,自己的父母,一旦擁有了父母的身份,他們將你棄之不顧,他們用謊言偽裝自己的拙劣,那他們就可以不用為了你的死負責。

親人,父母,它們是免死金牌。

是殺死女孩的尚方寶劍。

是他們可以為所欲為的免責外衣。

僅僅因為是女孩……

到死,她們連受害者三個字,都不配擁有。

楊絮為這樣的事實感到悲哀,因此她不顧一切,在生命最後的時刻,選擇做了這樣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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