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憎收養了一堆孩子,親自教他們畫畫,教他們如何殺人。若是有孩子在目睹了他殺人後哭出聲或是尖叫,下一個被殺的,便是那個孩子。
因為這般,董不厭身旁的孩子換了又換,直到江憎不再買下其他孩子。
「我記著你姓董來著,以前那個名字就不要了。我叫你董不厭吧。」江憎摸了摸他的腦袋。
孩提時代的董不厭有一種近乎於無情的冷淡和麻木,卻在江憎溫厚手掌的撫摸下感受到流過全身的血液是溫暖的。董不厭的眼睛明亮而乾淨,倒映在他眼裡的江憎的面目是如此清晰。
有一日,江憎親自為他換上一身白色的新衣,將匕首塞到他手中,帶他到了一間屋子門口,「裡面已經備好了畫筆,三日之內,我需要你將凌遲之死的畫像給我。」
他沒有絲毫猶豫地跨步入屋,在屋內那人瘋狂的尖叫聲和求饒聲中,心中並無任何波瀾起伏,將那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了下來,血濺滿白色的衣服,像朵朵呈現在白紙上的艷麗玫瑰。
江憎說的對,血的紅色是這個世界上最美的顏色。
死去的人躺在血色之中,而屋中連同一起死去了的不止那人。
董不厭提筆作畫,隨著墨染宣紙,心中衡量好壞的那片純淨似乎被紅色的血淹沒覆蓋,他變成了另一個江憎。
他並不清楚江憎為何有此怪癖,他並沒問過,也不關心。
可他理解江憎為何這般做——那是浸入骨髓般教人發瘋的愉悅。
一如往常,他慢慢長大,殺人作畫成為了他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環,他本該成為一個和江憎般瘋魔的人,本該手帶鮮血,永遠洗不乾淨。
直到他遇到了一個少年。
他不知道那個少年的名字,到最後也沒敢去打聽那位少年的名字。
那日大雨滂沱,他於屋檐下避雨,少年同在躲雨,衣服整潔,像是個富家少爺,兩人短短相視了一眼,並無其他交談。
趕來的小廝撐傘接走了少年,少年臨走前將傘遞給了他,笑如春風,跑進小廝的傘下,在雨滴濺地的潮濕之中急忙走了。
董不厭愣住了,手中緊緊握著那把傘,心中納悶:把傘給一位同在避雨的人有何值得開心的?
此後,他便注意了這位少年。
他發現這位少年是一家小官的少爺,出生後因發高燒燒壞了嗓子,成了位不能開口說話的啞巴。
可這位少年很愛笑,從學堂回家的路上被一位小孩子撞到了會笑著搖頭,買東西時被人坑了錢也會笑著阻止小廝上去理論,與同窗相伴而回的路上聽著他們交談也在笑。
哪有什麼值得開心的。
就該把這位少年也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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