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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可以支配這些財產並用回報來支持他們的生活,但在未來,這些財產始終會屬於他們的女兒。

他和前妻的來往自然會激怒他的女友。

在最後一任女友分手之前,她質問他說:你考慮過自己未來嗎?

這個問題問倒了他。

他忽然覺得絕望,覺得自己的人生就這樣了,他看不到自己的未來,覺得自己像一頭蒙著眼睛的向前的驢,生命在毫無價值地流逝。

直到他遇見了那個女孩。

她令李塵想起拉斯維加斯的藝術家,和夢境中的某些影像重合。見到她時,李塵的手心微微出汗,就像拉斯維加斯的那個夜晚。

但她又是不一樣的...

那位藝術家像賭城本身,一個刺眼的幻覺,只在夜晚甦醒過來,而這個女孩是有血肉的,像她所在的城市,炫目活力,白天和夜晚都是閃閃發光的。

她不是那種完美的姑娘,更像一隻毛茸茸的動物,有男孩子的神態,又配合很多女性化的小心思。

她身上矛盾重重,精巧又粗俗,聰明又笨拙,狡猾又純真,她會拼盡全力頭破血流,又能像未受傷那樣持續奔跑,仿佛有用不完的精力。

工作上,她是最好的那一類副手,雖然作為上司經常需要迎接她的挑戰,但李塵分明是羨慕她的上司的,至少他們有著更平等順暢的交流。

這個女孩有一種能力,令她遇到的人都對她投射出對晚輩的寵愛,包括李塵自己。

但李塵對她並不只是對晚輩的寵愛,那種在心中隱隱不能消去的燥熱感,令他為自己羞恥。

李塵嘗試用另一種形式來消解羞恥,如他用金錢彌補對前妻的愧疚。

他嘗試告訴她自己不會結婚,這明明又是給自己設置警戒線,接著他用工作上的指點來擺正自己作為前輩的位置。

如果她學得足夠好,她就會變成另一個學生,她因此獲益良多,自己也能贏得了足夠的時間消解內心的躁動,獲得平靜,回歸原來的生活。

可她偏偏學得漫不經心,還直接告訴自己根本不感興趣。她對別的人不會這樣,像是要激怒自己,又像是真的不感興趣。

對自己不感興趣,或許一開始就不感興趣,或許拜那句「我不會結婚」所賜。

如果能就此不要再聯繫也好,李塵想。

這種失落如果能就此讓內心平息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可它又經常變成怨恨折磨自己,讓自己對她心懷不滿,但看到她來找自己時,怨恨立刻又消失,變成了想要讓她能記住自己、認真看待自己的好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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