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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很熱鬧,還有鄰居跟他打招呼,好奇的問他是不是新搬進來的。

他如實回答後,那人友善一笑,隨後就被湊到一起在大廳聊天的鄰居們喊了過去。

方黎想和門口的保安問一下附近哪裡有人比較少的公園,可是沒等他開口,就聽到身後的鄰居們說:

「聽說了嗎?今天是那個林家小姐二十歲生辰,辦得那叫一個熱鬧。」

「聽說了聽說了,」另一位鄰居接話,「哎喲喲不得了,據說呀,客人之多,那麼大的公館住不下了,只能安排到華懋住咯。」

「真是出手闊綽。」

「誰叫她爹是為英國人做事的。」

某位鄰居瞬間不愛聽了:「為英國人做事了不起呀?」

「誰說了不起啦?哎喲你不要這樣敏感,」鄰居說著突然壓低聲音八卦地說,「聽說不拉?這林家丫頭就要訂婚啦!」

方黎握緊了拳頭,琴盒提手磨得他手心發痛。

「男方是誰呀?聽說他們家眼高於頂,之前好多提親的都被打出去了!」

「好像是工部局樂團的那位團長。」

「啊!譚月白先生,我曉得,我還看過他演出呢!有賣相,家世背景都很不錯!」

「看不出來呀,你還懂那高雅藝術?」

「哎喲喲!瞧你這話說的。」

方黎聽不下去了,沒有還沒問到公園的位置,就離開了公寓。

民眾都已經聽說這件事,看來的確是八九不離十了。

他知道譚諾會妥協,卻沒想到竟然妥協到這種程度。

漫無目的地在街上走,走出去一些才想起附近似乎有個小花園。

方黎按照記憶走了過去,果不其然有個景色還算不錯且安靜的花園,此刻正是上午,但或許是配合他的心情,天氣非常陰沉。

他穿得有點少,秋意漸濃,哪怕是上午,因為見不到陽光也有了些寒意,地面是濕的,好像剛剛才下過雨。

找了個角落,他把琴取了出來。

本來應該習慣在公園裡練習的,可是事實證明從奢入儉難,方黎竟有那麼幾分羞恥。

不過終歸還是在不練就會死的心態中,他暗罵自己一句矯情,然後開始練習。

然而剛才鄰居的聊天對他的影響實在太大,他練了不過十分鐘就開始走神,然後頻繁出錯。

提琴的音也不太對,沒辦法,他只能先坐下來,可是,或許因為他的心情實在太焦躁,亦或許是琴弦快壞了,他只擰了幾下琴頭旋鈕,只聽啪的一聲,E弦就這麼斷掉了。

甚至還打到了他的臉,疼得他一激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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