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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諾笑出了聲。

而隨即,這人的視線忽然下移,緊接著,方黎的手就被人莫名其妙地捉住了。

「做什麼?」方黎奇怪地問。

可對方沒理他,竟只是欣賞藝術品一樣把玩著他的手,每一根手指、每一道指縫,都被那指尖帶有厚繭的手碰觸了一個遍。

空乘偶爾路過,詢問他們要不要喝飲料吃零食,可譚諾卻只是禮貌的拒絕,手卻始終沒有放開。

而且只要方黎有絲毫抽離的傾向,對方就會倏地握緊。

「譚諾……大庭廣眾之下的……」方黎實在有點受不了了,雖然空乘的表情看不出什麼異常,似乎是見多識廣,不過他有點過不去自己那一關。

「怕什麼?」譚諾看起來無辜得不行。

「我不是怕……」連方黎都覺得這辯解著實蒼白。

「那是什麼?」譚諾說著,竟挑眉一笑,「曾經我多少會考慮你的感受,不過現在不會,因為你實在太瞻前顧後了。」

方黎有些惱怒,剛想反駁,卻又啞口無言。

譚諾就這麼舉起他們的十指相扣的手,然後放在陽光下仔細地看。

方黎忽然覺得,陽光從他們的指縫溢出,竟好像戒指一般璀璨。

「你的手比我的好看多了。」

譚諾說。

觀察半晌,竟只得到這麼個結論。

方黎啞然失笑:「這有什麼可比的?」

誰知譚諾竟然笑得更溫柔,但目光幽深,仿佛回憶起了什麼:「記得那時,我便是被這雙手吸引的。」

「什麼?」方黎突然有了興趣,玩笑著問,「竟然不是臉。」

「臉當然好,可手更好。」譚諾笑道。

方黎被逗笑了:「什麼意思?不要讓我一點點問。」

「初見那天,你全身上下只有手是最乾淨的,很突兀。」

譚諾的指尖依然在仔細摩挲著方黎的手,又麻又癢,顯然是故意的。

方黎努力忽略對方的撩撥,卻還是不爭氣地呼吸急促起來:「……你到底想說什麼?」

「那個時代,學西洋樂器的大多都是富家子弟,可你明顯……」

譚諾竟然罕見地遲疑了。

「是個窮鬼,不用在意用詞,」方黎很是善解人意地補充,「窮鬼,但學了小提琴,還不自量力地試圖進樂團。說實話譚諾,你那個時候是不是在賭?」

「有一些吧,」譚諾倒是很誠實,「不過最重要的還是你對手的在意。在那種生活下,手還能保養得那麼好,證明你對音樂很重視,為此一定吃了不少苦頭,受了很多質疑。」

方黎怔忡無措。

這些話,譚諾從前從沒有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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