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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史卡魯忿忿道,「下午里包恩前輩就是用這個理由命令我去抽獎,然後把獎品送給他。」

「具體是哪天?」

「說是十三號。」

「你呢?」

「誒?啊?我、我八月八。」

這小鬼的已經過了啊。

我摁開手機一看。今天已經十月七號了,十三號那天甚至還是工作日。

因為之前一直沒聊到相關的話題,我也不知道里包恩居然這麼快就要到生日。我不免嚴肅地考量片刻。

首先,我知道里包恩是個挺樂意講究儀式感的人,那麼在這個理解下,別人給他置辦生日驚喜他應該都會歡迎。

但問題在於,他會喜歡怎麼過生日呢?

我想起小時候愛過生日,形式就是等著媽媽下班買個蛋糕回來一起吃。後來長大幾歲,家裡關係愈發嚴峻,無論是我媽還是我爸都沒空在意這種事情,在兩次三次忘記我的生日後,即使在我要求之下陪我過了,在蛋糕面前也無非是繼續復盤上一次的考試情況:

教訓我哪裡粗心,分析這個成績能考上什麼學校,告訴我長大一歲要更聰明懂事,強調這個蛋糕是誰誰誰百忙之中抽空買來的。

我後來沒再提醒,也慢慢不喜歡過生日了。朋友問起來,也只以「我不在意這種小事」這樣耍帥的話搪塞過去。

等度過青春期最執拗的一段日子,我逐漸看開,但對於生日的重視感不知不覺已經遠遠落後於別人。到最後,沒人提醒的話就會直接忘掉,比起不喜歡,更大一部分是不習慣。

被前任追求的那兩年倒是有被追著問生日。我直到答應後才告訴過他,結果好景不長,沒等到那天我就把他踹得遠遠的。

因此突然這麼一提,我竟然只能想到最無趣、最傳統的慶祝方式。

等等,大學的時候是怎麼給舍友準備驚喜來著?

我仔細回想,也只記得幾個舍友各有各的忙,要麼常年不在宿舍、一下課就跑出去打工拼搏;要麼腳不沾地地參與社團與學生工作;要麼卷生卷死地早出晚歸泡在圖書館。

她們也不太在乎這些,生日要麼是剛好在假期,已經回家了;在學校過的,也通常是忙到很晚的時候摸黑回宿舍,大家突然開燈放小彩炮,擺好蛋糕。

雖然驚喜又開心,但其實所有人都困得臉都要埋進奶油里,所以草草了事。更別說並不是每一年都能記得每個人的生日。大家後來都佛了。

「…………」

我思考著,嚴肅地搞定工作,嚴肅地翻出備用鋪蓋把史卡魯安頓在客廳(他後面一直在鼓搗沒反應的通訊和傳送設備,是手錶的樣式),嚴肅地搓了個澡回到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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