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個沒救的笨蛋。」
我沉默一秒,奮起抗爭:「你說誰呢?」
里包恩:「誰應了就是說誰。」
我:「我不洗碗了。」
里包恩:「哦,叫史卡魯去洗就行。」
我:「餵。」先不說你欺負他了,那孩子會不會把盤子洗砸了都是個問題吧。
扭頭一看,睡得一頭紫發亂糟糟的小屁孩還在睡夢裡渾然不覺地傻笑。我可不打算雇這傢伙當家政。於是只暫時把碗碟放進洗碗池,準備上班。
由於早起了一些,通勤時間還有點寬裕。
我正換好鞋,站在玄關邊低頭翻著手機里的信息。餘光瞥見里包恩跟來的身影,便目不斜視地摸到門把手,推開門。
早晨飽含著清爽涼意的微風順勢拂過門檻,同時送來的,還有遠處偶爾傳來的自行車車鈴的叮噹輕響。
還沒收起手機,一隻骨節分明的手驀地從身側伸來,把我的領帶撈到掌心。
「嗯?怎麼……」
我一怔,就在問話的功夫里,保鏢手法熟練地替我把先前沒打好的領帶推緊。旋即又抬起手,很輕地捋了捋我額前的碎發,才率先一步邁出玄關,說著:「走了。」
呆了兩秒回過神,我下意識摸了摸頭髮。
很亂嗎?
但明顯不是想這個的時候。我收了手機,提起公文包關上門,「等等我。」
走沒兩步的男人停下來,插著衣兜回過頭。
天氣漸涼後,里包恩也沒有隻穿原來那三件套。今天在鐵打不動的西裝外,還套了件深咖色的雙排扣大衣,版型合身挺括,衣角利落地垂至膝蓋。它盡職盡責地把西洋殺手挺拔的身材襯得更修長。
尤其還戴了禮帽,我覺得他穿得的確很符合影視劇里關於黑手黨的著裝印象——換一頂報童帽,再戴雙手套,基本就能cos剃刀黨。
乍一看有點惹眼,但這裡是東京,什麼人都有。
心想應該不至於太引人矚目,我只是語氣調侃地隨口說他這樣穿挺帥的。里包恩則一臉「不用你說我也知道本人帥呆了」的模樣,哼笑一聲,順手把我的包拎了過去。
我對於他構成事實的自信表示了縱容與一點無語。和保鏢一面互嗆一面並肩出行。
只不過,我又犯了個失誤:
錯估了里包恩這個顯眼包吸引眼球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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