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暫擱在桌面的,加上他手裡正在捏著布細細擦亮的,多多少少都有五六來把,型號不一。我記得他剛來時只帶著一隻百變列恩橫行天下,現在不知道從哪神不知鬼不覺搞來這麼多。
而且雖然平凡的日常里沒有天天看見他拔槍,之前但凡注意過的時候,印象里好像用的都是同一把捷克制。應該是他覺得這支用得最順手。
其它的槍如同吉祥物,擁有但沒用。
果然,興趣愛好這種事,常常就是圍繞著自己可以不用但不允許沒有的東西進行的。
我剛從高中畢業那一陣子沉迷遊戲,於是兼職打零工買了不少卡帶。到手之後最多玩了四五個遊戲,也沒玩完。
閒置積灰到大學開學,迫於經濟原因,這個「可以不玩但不可以沒有」的心態才遭受現實破擊,轉了二手回血。
而臥室里的書桌椅也是當初類似心境的產物。
抱著工作閒暇之餘還能讀讀書、考考證的自信,購置一套,擺在角落。結果貪便宜,桌子買小了,坐著辦公也渾身不舒服,尤其在臥室里自帶懶惰BUFF。
於是居家辦公的地點轉移到客廳。讀書就更不用說。又要應付前任,又要努力當牛馬在大城市站穩腳跟,沒精力。
考研的選擇自然而然延後。升學早就不是主要目標之一。
要是哪天有錢有閒,指不定還有心情試試重返校園。
不過,我又想,有時候東西留著也不是完全沒用。起碼現在就被這位室友拉高了使用率。
腦子裡無端的念頭閃得七七八八。我盤腿坐床,托腮瞧著不遠處斜對的人,偷偷圍觀專業護理。
殺手眼皮一抬,瞥來兩眼。隨即坐在椅子上轉了個方向,背對我。
「……」我看著他黑漆漆的背影,抽抽嘴角。
這都不讓看,小氣。
心知肚明這人是純心逗我玩,我也懶得理他。把手機放到床頭柜上充電,我拿起下午順手也放在上面的推理小說,靠到床頭繼續讀。
我看書的速度向來很快,何況只是劇情流。剛買來的那兩天看了五分之一,下午就翻到一半。
等身側的床單傳來下陷感,肩旁有誰探來一個腦袋時,我已經讀完剩下內容的二分之一。差不多到線索齊聚,伏筆收線,人物矛盾即將迎來最後一段爆發轉折的地方。
餘光里是里包恩的黑髮、小鬢角與一小片側臉。
翻下一頁。
我嘞個,這個重要配角怎麼死了?翻回上一頁。
肩膀邊上的某個腦袋輕哼一聲,指點江山:「他能成為最後一個被害者,實際上也是他自己害的。」
我倒是不意外里包恩看過。塞在書架和各個柜子里的書籍報刊雜七雜八,他本來就閒,時不時都會扒拉一下看。
確認完確實是死了,翻回去接著讀。
「你都看完了嗎?」我順口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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