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傢伙去做漫才的話戲路很窄啊,最多負責裝傻。
回想至此,現實里的電吹風也恰巧一關,客廳霎時沒入針落有聲的寧靜。
史卡魯果真已經不知道被丟到世界哪個角落去。我打電話,小孩的手機鈴聲卻嗡嗡地在沙發縫裡響起。連聯繫方式都沒帶在身邊。
希望在外面不要又被光速網球打暈了。
雖然處於無比好睡的時機,但我仍然打起精神,收拾完擱在茶几上的紙質文件後關燈,鑽進臥室。
先一步回房的殺手照常坐在角落臨窗的小書桌邊。
擺在桌面的手槍又多了一把。到底什麼時候買的?不過也可能是他自己組裝著玩。
我拖來另一把椅子,挨著坐到他右手邊,換來後者扭頭瞥來一眼,似是略感意外。畢竟我從最開始就對他這些小活動沒什麼圍觀的興趣——起初是覺得與我無關,後來是不想打擾,而且各做各的事挺安逸的。到現在則是因為見怪不怪,反正只是普通的護理。
但這位同桌還是慷慨地移了移椅子,讓我坐近。膝蓋幾乎能碰到膝蓋。
除卻他目前拿著的,桌上還有型號各異的五把槍。由一條用舊的、留有幾片擦不掉的油脂印記的毛巾墊著。邊上是棉簽、紙與幾小瓶清潔劑與槍油。
我探頭瞧了瞧,「我能動嗎?」
里包恩正把手頭槍枝的套筒卸下來,「隨你。右手邊第一把有子彈,你把保險打開,擊錘拉下來就能玩。」
「明天得上班,我暫時還不想被警察找上門。」
我冷靜吐槽,拿來長得最帥的一把研究兩眼。
殺手抽出一根棉簽,隨即轉頭往這一看,講解道:「雙動左輪。一次能裝的子彈太少,也沒辦法帶消音器。我用得不多。」
它槍管漆黑,握把則呈現出色澤醇厚的紅木色,在幾乎全黑的槍夥伴里獨樹一幟地突出一股瀟灑的精緻感。
掂了掂重量,還有點沉。
我想了想,「左輪最有名的好像叫蟒蛇?」
里包恩說明:「柯爾特蟒蛇。這是史密斯威森M29。」
「哦,好帥。」
「你喜歡就送給你。」
「我要它用來幹嘛啊!不需要!」
殺手專心致志地上油,一邊接話:「我待會兒教你怎麼用。」
我:「你是不是又無視我了。而且家裡沒有可以練習的東西,你住腦。」
玩射擊又費錢又耗精力。帥是帥,有機會的話我確實挺想業餘玩一玩,但興趣總歸沒那麼大,活在法治社會用處也不多。
把左輪放回書桌,身旁傳來里包恩慢條斯理的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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