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頌朝的厚嫁之風有多嚴重呢,《宗法條目》記載,「嫁女一百貫,娶妻五十貫」。也就說,在士大夫階層,聘閨女比娶媳婦要多花費一倍。這個規矩是從上往下擴散的。士大夫高嫁女兒是為了攀比,彰顯自家是殷實人家。而百姓就沒有士大夫這麼浮誇,他們更為務實,他們一比一陪嫁,通常是為了結高親。好讓親家帶旺自家。

如果是門當戶對,通常會給彩禮的一半作為嫁妝,算是全了兩家的情誼。

如果一點陪嫁沒有,除非是家裡遇到困難。就比如張家這種情況。百姓把閨女下嫁,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

如果張家可以出十貫嫁妝,她能找到的夫家差不多是出十貫至二十貫彩禮的人家。這樣的人家一定是有財力的地主階層。

張希瑤點點頭,表示理解了。

許氏送媒婆出去,「等我們問過公婆後,再給你答覆。」

媒婆起身告辭了。

媒婆一走,陸氏就拉住張希瑤的手,「阿瑤,你告訴大伯娘,你阿爺真的打算給夏花十貫嫁妝?」

不僅陸氏,就連許氏都是雙眼放光等著張希瑤的答案。

張希瑤搖頭,「阿爺沒說,我只是想知道夏花有十貫嫁妝能嫁進什麼樣的人家。」

陸氏聽她只是好奇,失落地鬆開她的手。

張希瑤見此,看了眼門外,勾了勾唇角,「這十貫嫁妝也不是不可能啊。咱們撿蘑菇,阿爺每次都給咱們一貫銀子。一年兩回,夏花今年才十二,距離她十八歲出嫁,還有六年時間。你至少能攢十二貫。只要你捨得把這些錢拿出十貫,夏花就能嫁進好人家。」

陸氏微怔,許氏卻是雙眼放光,是了!他們還真有可能攢到十貫。

晚上,張婆子回來,許氏把今日媒婆上門給夏花提親的事說了。

夏花聽到是為自己提親,小麥色的皮膚微微泛著紅。秋花握住她的手,捂嘴偷笑。其他孩子則沖她擠擠眼睛。

得知是徐興旺家,張婆子直接將筷子重重擱到桌上,「我呸!就憑他徐家,還想娶我們張家的媳婦!我就是讓夏花在家當老姑娘,也不能同意。」

為什麼陸氏聽到徐興旺家會那麼失態,張婆子又為什麼會看不上徐家。都是有原因的。

第44章

《宋刑統》中規定, 如果出嫁的女兒被休棄或丈夫去世且沒有子女,且未曾分割到夫家的財產,回到父母家後如果父母去世無子, 那麼這些出嫁女將享有與在室女相同的繼承。這表明在宋朝的法律框架下,出嫁女在特定情況下有責任和義務贍養父母(1)。

除去特殊情況, 這古代女子嫁人後就是潑出去的水, 無需贍養父母,也沒法給原生家庭承繼香火。

百姓養孩子不是因為愛, 這些人自打出生起就為自己的口糧奔波,愛這種奢侈的高等需求,根本不在他們考慮範圍內。

養孩子只是為了防老和承繼香火。但這兩樣大多數由男子繼承, 女子卻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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