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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向笛看著他們:「那我們先回去了?」

郁初點點頭:「嗯,你們先回去吧。」

他沒事的時候喜歡含一顆薄荷糖在嘴裡,是從練習生時期養成的習慣。

剛才郁初忽然想起宿舍里沒有薄荷糖的存貨了,所以想著先去附近的便利店買一點。

他們兩個和其他人一起坐電梯上了一層,然後走大門出了公寓。

外面在下雪,街上沒什麼人。

出道前他們也經常像現在這樣兩個人一起去公司附近吃飯逛街。

仔細一算時間,今年是他們認識的第九年,郁初進公司的第三年就認識他了。

郁初今年也才24歲。

他居然已經24歲了。郁初出神地想。他進公司的時候才13歲,以前可沒覺得十一年會過得這麼快。

修斯的聲音從旁邊傳來:「你平時不在宿舍,都是和誰在一起?」

這不是修斯第一次問這個問題。

郁初外出的頻率變高就是近幾個月的事情,最開始修斯猜測郁初是偷偷戀愛,出門去找女朋友。

但郁初否認了,說自己沒有女朋友。

郁初覺得修斯現在認真的表情很有意思,輕聲說:「我男朋友。」

他說的是男朋友,不是女朋友。

郁初說這句話的時候他們正好要經過一根電線桿子,修斯大腦宕機幾秒,險些撞到杆子上。

看修斯差點撞杆子,郁初更想笑了,他說:「騙你的。」

修斯站定,鬆了口氣。可是他不太理解郁初為什麼會開這麼一個玩笑。

他還有別的問題想問,不過沒問出口郁初就說了下一句話:「我剛才說的那兩句話里,只有一句是真的。」

這個說法很奇怪,如果第二句話是真的,按照一般人的邏輯,沒有必要說這句話。

修斯卻完全沒有多想,他理所當然地認為第二句話是真的。

郁初偶爾會有坦白自己的想法,但是從修斯的反應來看,這不是他能坦白的時機。

他緩緩地呼出一口氣,看著面前的白氣,他感覺自己在吞雲吐霧。

便利店就在不遠處,他對修斯說:「走吧。外面好冷,早點買完我們就早點回去。」

修斯低低地嗯一聲,然後說起了另一個話題:「我給你準備了生日禮物,回去之後給你。」

第13章 我鮮血淋漓的愛

修斯準備的禮物是一台黑膠唱片機。

郁初拆禮物的時候很驚訝,他一個月前在修斯面前隨口提過一句自己想買唱片機,沒想到修斯真的買了一台給他當生日禮物。

唱片機這種東西,如果不是修斯送他,他肯定是不會買的,雖然他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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