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珠儀笑笑,沒做任何解釋。
她只是說,這孩子以後會姓盛,要不是牧少爺當夜出手相助,活下來都是難事,希望他能給孩子取個名字。
牧霄奪沒再繼續說下去,那時,他剛剛成年,是牧少爺而非先生,也沒有像現在這般不近人情,同情心和感知力遠比如今這顆冷硬的心臟更加泛濫。
他只給自己的小狗取過名字,一時半會兒也想不到適合這孩子的字,於是目光不經意落到攤開的本子上——
【紅豆生南國,春來發幾枝。願君多采xie,此物zui相思。】
生僻字用拼音,簡單的字寫得四不像,最好看的幾個字是「紅豆」、「春」和「願」,他圈出這幾個字,筆尖猶豫。
盛紅豆、盛春、盛願……
牧霄奪那時沒多想,他只是覺得小孩子上學之後,寫自己名字應該漂亮些。
最後,他也沒在這幾個字之中決出勝負。
再次遇見這對母子,已是仲夏,牧霄奪正在準備動身前往英國留學。
加長林肯匆匆掠過旺角,他下意識向窗外瞥了一眼,恰好看見這對母子在做生意。
洪珠儀租下了一個小水果攤,她把自己所有的積蓄都花在了孩子的助聽器和治療費用上,可這總歸不是長久之計,在寸土寸金的香港,光靠賣水果撫養一個孩子,幾乎是天方夜譚。
按理說,洪珠儀還有一把好嗓子,只要有貴人相助,回歸大眾視線不是難事。
她天生傲骨,所有的軟弱似乎都是為了這個孩子。
距離醫院那次見面,已經過了一個多月,風吹日曬讓洪珠儀黑瘦了很多。
她帶在身邊的小孩兒卻依然白淨可愛,坐在遮陽棚下的小板凳上,一晃一晃著小腳丫,一頂大大的遮陽帽扣在他的頭上,幾乎蓋住了大半張臉蛋。
牧霄奪照顧這對母子的生意,買了不少水果回去帶給家人,趁著司機往車上搬東西的時間,他去看了眼那個孩子。
洪珠儀笑道:「寶寶,你看誰來啦?」
牧霄奪半蹲在小孩兒身前,指尖輕輕挑開遮陽帽沿角,問他:「還記得我嗎?」
自然是不記得了。
小孩兒記事晚,自從高燒過後,記性似乎就變得更差。
他乖乖的叫他「哥哥」,小手慢吞吞剝著一枚泛青的橘子,剝得坑坑窪窪的,還掰下幾瓣送給了牧霄奪。
牧霄奪接過小橘子,酸得他現在還記憶猶新。
最後一次見面,是啟程雲川那晚,牧霄奪允許了這個非親非故的小孩兒搭順風車,並且枕著自己的腿睡了一路。
他在那段說遠不遠、說近不近的路程里,終於敲定了孩子的名字——盛願。
沒有任何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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