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笙臉上還是沒有多少表情,手裡的筆也沒有停:「你先前小聲嘀咕說話時,也沒有考慮班級紀律。」
「可是,我現在習慣和你坐在一起啊。」遲絳用手戳戳花盆的邊緣,嘆氣哀怨:「聞笙,你是不是想要攆我走?」
「是你留戀「前任」,我不喜強人所難,給你自由而已。」聞笙放下筆,扭頭看向遲絳:「遲絳同學,請你不要倒打一耙。」
「可我喜歡和你坐一起啊!」
說完這一句,遲絳自己也愣住了。
她一時分不清楚,這句話是自己的真實想法,還是僅僅是話趕著話,一個邏輯的產物。
但顯而易見的是,聞笙那張冷冰冰的臉上,浮現出暗爽的小得意。
笑容只出現了一瞬,又被她重新藏好。
但聞笙終於可以確認了,遲絳和自己在一起,不是屈服於班主任權威,也不是顧慮班級紀律,而是……
她喜歡和我坐一起呀。
5
可她們兩人還是執拗地不說話,一整天下來,除了必要的同桌口語練習,幾乎零交流。
這對遲絳來說無異於上刑。
她的話癆幾乎是病理性的,不說話就會憋得難受,情緒低落。
為了將自己的情緒控制在正常閾值,她不得不請求聞笙:「喂,我草擬了《秋季學期同桌協議》,你過目一下,沒有問題的話就簽字好不好。」
「這是什麼?」聞笙接過格式工整的公文似的A4紙,面露疑惑。
「政治課有講過的呀,權利與義務相統一。我們自願結為同桌,就需要承擔一定義務,也可以行使一些權利。」
遲絳言之鑿鑿,把聞笙忽悠得一愣一愣。
聞笙將信將疑,看著手裡的同桌契約,一條一條讀下去。
協議大意是這樣的:
1、為了維護遲絳同學的身心健康,同桌聞笙需要堅持每日進行10句回合的聊天(備註:聊天內容須與學習無關);
2、為了保持愉悅的學習心情,雙方必須每個課間相互微笑一下,唇角上揚不得小於25度。
3、聞笙同學需要尊重遲絳同學的每日身份,無論她是咖啡、風扇或火果。
4、聞笙同學需要每周與遲絳共進午餐一次。
5、有待補充。
「這都是霸王條款,只體現你的權利,所列均為我的義務。」聞笙把紙張丟給遲絳:「我不簽。」
遲絳仿佛早就料到她不買帳,故作可憐巴巴的神態收起協議,對著花盆裡的小苗苗喋喋不休:「既然如此,苗苗,我現在只有你了。以後我只好每天和你說話,不停不停地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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