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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先……」聞笙沒話說了,的確是她先欺負遲絳的。

「可誰叫你總在我眼前亂晃,惹人眼暈。」

遲絳不以為意,美滋滋的,把講義抱在懷裡:「聞笙,你目的達到了。」

「我只是幫你預習,我哪有什麼目的?」聞笙偏過頭去,不看遲絳。

下一秒,卻聽見遲絳悠悠開口:「以後每次走這條路,都會想到和你在雪中散步;每次翻開必修二呢,我又都會想到這條路。」

知識,人物,建築,記憶錯綜交互在一起,想忘也忘不掉了。

遲絳頓了頓,輕笑出聲:「很煩人呀。」她喝光杯子裡的拿鐵,搖頭嘆息:

「本以為見面會緩解思念,哪料到見面之後,會更想你。」

她發現自己對聞笙的判斷出現了重大失誤。對方才不是不近人情的學霸,相反,她像是精心修煉過一顰一笑,用微神態就能牽動自己的心情。

溫暖咖啡屋散步的這一程,跟隨著聞笙的言語,她好像真的置身雪中。

哪有這樣散步的?哪有這樣講課的?

上一秒還在圈著重點,下一秒又忽然用唇角勾起笑意,提醒一句:「專心看路,不要看我。」

遲絳不忍再回憶聞笙這一路的表情。

手掌附在自己的心口處,感受到撲通撲通的心跳:

栽了,全栽了。

第34章

離開咖啡廳, 幾乎是依依不捨作別,遲絳一步三回頭地揮揮手,儼然初次熱戀的小情侶。

如果說遲絳在咖啡廳的表現還算淡定, 離開咖啡廳的她簡直換了個人。不捨得走直線回家, 執意要先繞路到學校。

人在心情美妙時,走路就像跳舞,她不小心想到聞笙淺笑吟吟看向自己, 便忍不住轉一個圈。

還好街道不是舞台, 無需表情管理,可以肆無忌憚傻笑。

笑容惹得腮幫酸痛時, 遲絳才揉揉臉頰,埋怨自己出息不多。但旋即撇撇嘴,進商店買一支大棒棒糖舔一舔:

有了甜蜜,還要什麼出息!

她迫不及待想要分享甜蜜給祝羽捷。電話接通,遲絳神情雀躍:「你猜, 我今天見到誰了。」

祝羽捷無需動腦,僅憑她語氣就猜到:「呦——和你家笙笙見到面了呀?」

「是同桌, 同桌!」遲絳強調著,在老樹旁邊停下,指尖觸著濕漉漉的樹幹。

「切, 你騙騙自己還行,可別想著騙我。」祝羽捷順勢歪在沙發上, 翹起二郎腿:「不是我說,你腦門上就差系個髮帶寫個「我喜歡同桌」了。作為你前任同桌,三年半同學, 你的小心思我一眼望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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