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是專門寫給遲絳的,磁帶曾經在抽屜里靜靜躺了三年,直到今天,才終於有機會唱給遲絳。
同行的人隱隱看出端倪,驚訝地看看聞笙,又看看遲絳:「難道你們是……」
聞笙點頭,彈出第一個和弦:「沒錯,是我們。」
是曾經共同圍繞著太陽公轉的我們,也是如今居住在同一個小小星球的我們。
她的話音落時,遠處恰有煙花燃放起來。
所謂宿命感,也不過就是一個又一個的巧合。聞笙和遲絳一起抬頭,看著煙花,心裏面跟著綻放了許多的歡喜。
遲絳發短消息給祝羽捷:「對不起哦,這次我要背信棄義啦。」
兩人爬窄梯登上民宿屋頂,在屋頂上,遲絳輕輕牽住聞笙的手。看著遠處的煙火,她開口問:「聞同學,你覺得,我們可以永遠永遠在一起嗎?」
聞笙本能地想要否定「永遠」,但她還是很堅定地點點頭。儘管她並不知道「永遠」是多遙遠,但因為是遲絳,她願意相信這個名叫永遠的傳說:
「當然會啊。」
「永遠、永遠、永遠都喜歡你。」
反正是十九歲,反正是從未經歷過分別的年紀,所以把每一句「永遠」都講得信誓旦旦。
在最西邊城市的夜空中,小院裡的人嘻嘻哈哈說著故事講著笑話。
而她們十指交握著,靜靜望向彼此。
就和在教室里無意中對視的每一次一樣,目光交匯的瞬間驚心動魄,熱烈地確信自己所說的「永遠」是比生命終結還要遙遠的未來。
在拉薩城區的那些天,她們整日漫無目的地行走。
這其實是一個很小的城市,小到只用腳步就可以逛完。她們帶著寬帽檐的遮陽帽,踏著每一個遊客都會穿的馬丁靴,背著棕褐色背包,穿越一條條街巷。
在八廓街喝一杯甜茶,吃一碗五塊錢的藏面。事實上,那甜茶和阿薩姆奶茶的味道很是相近。
但是在拉薩,喝甜茶的人在意的從來不是甜茶,而是那一壺茶的時間——
只需要八塊錢,就可以買到一個發呆曬太陽的悠閒下午。
她們慢悠悠地喝甜茶,又慢悠悠地走路。在這裡,太陽醒得總是很晚,晚到錯過早餐時間。
等到晚上九十點鐘,天也總還是大亮著,叫人一不小心就遺忘了時間。
但這樣也有好處,她們對彼此的喜愛,在時間裡盪著鞦韆,慢悠悠的,搖搖晃晃,好像一不小心,就可以抵達傳說中的永遠。
從拉薩出發,可以去如畫的林芝,也可以去到珠峰的大本營。她們靜悄悄地背包趕去了,原本以為會拍攝很多照片,書寫許多文字,事實卻是……
她們什麼都沒有留下。
只是去過了,感受了,用眼睛記住了一些風景,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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