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遺憾,系統回答說:【根據原著時間線,應該是陳阿妹死後。】
溫月沒想到,在躲過了一次選擇後,她還會面臨第二次選擇。
只是這一次,天平另一邊的砝碼少了一半,餘下的只有陳阿妹的命。
從陳阿妹為了一己之私調換兩個孩子的身份來看,這絕不是什麼好人,而且想殺她的還是她的好大孫,落得這個下場,也算自作自受。
但……
就算陳阿妹有罪,也應該是由法律來審判她,而不是由個人來判斷她該死還是該活。
而且,如果她為了能多掙幾萬或者幾十萬的吃瓜值,就任由一個活生生的人被殺害,那她和劊子手有什麼區別?
她是想活下去,但前提是能堂堂正正。
她也想儘可能地掙更多吃瓜值,但前提是這些吃瓜值的來源乾乾淨淨。
想到這裡,溫月說:【給我證據吧。】
……
黃志豪這兩天忙到飛起。
昨天掛掉和溫月的電話後,他就出發去了馬會總部領獎。
領完獎本來想先去看樓,路上想起溫月的話,改變主意去了女兒學校,把人接到身邊一起看房子,並告訴老師如果有人找他女兒,請儘快聯繫他。
本來黃志豪想的是以防萬一,沒想到剛到下午放學的點,他就收到了老師電話,得知有個中年男人說他工作忙,讓自己幫忙去學校接他女兒。
聽完老師描述的中年男人長相,黃志豪就知道了這人是誰,心裡非常難過。
雖然那天晚上的電話基本能讓他認清對方,但他始終覺得十幾年的朋友,對方不至於做得太過,卻沒想到對方居然真的想用女兒來威脅他!
後來黃志豪還收到了對方的電話,他直接沒接,晚上也沒敢回去睡覺,找了家相對高檔的酒店住進去,打算買好樓直接聯繫房東退租搬過去。
學校也不敢讓女兒去了,他打算看好房子就給女兒辦轉學,這幾天沒辦法,只能上班帶著一起。
其實溫月給了黃志豪三天假,讓他把自己的事忙完再來公司。
但昨天發行的那期報紙賣得太好,沒到中午,三萬份報紙便銷售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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