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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確定金詩婷單純倒霉,溫月問:【你剛才說金詩婷剛開始失明了,意思是她後來好了?】

【是的了,動了一次手術,養了近一年才好。】

【然後呢?】溫月問,【她為什麼一直都沒有出現?】

【因為她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沒有得病。】

溫月不是醫生,也沒有接觸過精神病人,在這方面懂得不多,愣了下問:【她不能去正規醫院做檢查,確認自己沒有病嗎?】

【她是無行為能力人。】

精神病人根據不同情況,可以區分為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這些人在確診後,他們的一切便由監護人做主。

金詩婷的監護人是林智明,沒有他的同意,就算她去醫院做了精神鑑定,確定沒有問題也不一定能獲得自由。

金詩婷想要繞過林智明證明自己沒得精神病,就要證明福恩療養院對於她的診斷有問題。但福恩療養院肯定不會自打嘴巴,想讓他們承認自己造假,基本只能通過訴訟來達成目的。

但金詩婷是無行為能力人,她想提起訴訟只能通過法定代理人進行,而法定代理人就是監護人。

簡單來說,她想擺脫林智明的控制就要證明自己沒病,可她想要證明自己沒病,就要讓林智明對福恩療養院提起訴訟。

而林智明和福恩療養院蛇鼠一窩,所以這是個死循環。

如果林智明是個窮光蛋還好說,她完全可以藉助謝耀華的力量,將林智明也送進精神病院。

精神病人無法擔任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到時她可以解除部分桎梏,想辦法拿回自主權,證明自己沒病。

可惜沒有如果,將她送進監獄後林智明捏著華發證券大半股權,名利錢財盡在手心,就算謝耀華願意幫忙,想對付他也不容易。

因為沒有自主能力,金詩婷根本不敢露面,以林智明的心狠手辣,知道她在哪肯定會再次把她關起來,甚至還可能連累謝耀華。

但金詩婷沒有放棄報復,這些年一直在為此努力著。

【她打算怎麼做?】

【金詩婷的計劃分為兩部分,她讓謝耀華幫忙請了私家偵探,調查那些曾經在福恩療養院工作過的人,和像她一樣的受害者。但前者大多去了國外,就算找到也很難讓他們出面作證。後者數量不多,就算離開了福恩療養院,也會被送進另一家精神病院,而且他們和金詩婷一樣沒有行為能力,說的話很難作為證據。】

【所以?】

【直到今年她才聯繫到兩個像她一樣被關進療養院的人,其中一個因為性取向被父母送進去,後來受不了選擇認錯被接了回去,謝耀華和對方接觸過後,他找藉口讓父母帶他重新去醫院做了精神鑑定,可以提起訴訟。】<="<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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