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恐嚇,讓乾媽氣得渾身發抖,「你們等著,法律不會放過你們的!」
那人卻露出了很奇怪的笑,「那又怎麼樣?我們只想要路朝朝的命!」
這種瘋子,根本不怕什麼法律的審判。
他不怕,我自然也是不怕的。
我拉著乾媽的手安撫她,扭頭卻看向了那個人。
「你知道我今年才六歲,對吧?你也一定有家人,有朋友,有捨不得他們受傷的人。」
我不怕鏡頭,我就這麼當眾威脅他。
「沒關係,你們都來。來一個,我就去殺一個你們的家人。反正我才六歲,離十六歲還很遠。你們就不一定了,你們已經成年啦!」
我朝著他,露出一個天真無邪的笑容,眼裡卻是森森的寒光。
那人被嚇得一愣,掙扎著撲過來要打我,「媽的,路朝朝你敢!要是敢動我家裡人一根頭髮,我不會放過你的!」
「原來你也知道,不應該去傷害別人的嗎?」
我看著他被警察控制住,憋得通紅的臉猙獰可怕。
那為什麼,他在放火的時候不會想到,被火燒死的人會是別人的家人朋友呢?
「叔叔,你最好祈禱你這輩子都在牢里過。要不然,你出來的時候我還是個孩子,我們可以比一比誰更狠!」
那人盯著我,臉色一點一點的變白。
我知道他是怕了。
一個人是瘋子不可怕,可怕的是這個瘋子還是個未成年。
就算我殺了他們所有人,我也不用去坐牢。
他們逼瘋了我,讓我變成了一個不體面的人。
縱火犯被警察帶走,也有警察來告誡我。
「有事報警,不要想著私下報仇。就算是未成年,也要遵紀守法。」
我乖順地點頭,「謝謝叔叔,我故意嚇他呢!殺人犯法的,我都知道。」
警察一臉複雜。
乾媽詢問我們是否可以獲得賠償,畢竟已經證明了那人就是故意縱火。
第71章 顧景淵的條件
警察說我們可能得不到賠償。
雖然事實很清楚了,但是那人名下根本沒有財產。而且他是成年人了,他的父母也沒有義務負責替他償還欠款。
這對於我們來說,並不是一個好消息。
乾媽興沖沖地來,就是因為可以拿到賠償,這樣我們的負擔就會減輕很多。
可是沒有錢。
沒有錢的情況下,就算把人給抓住了,也沒有任何意義。
壓在我們身上的大山還是沉沉的。
我們從警局出來,路邊停著一輛熟悉的黑色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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