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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恐嚇,讓乾媽氣得渾身發抖,「你們等著,法律不會放過你們的!」

那人卻露出了很奇怪的笑,「那又怎麼樣?我們只想要路朝朝的命!」

這種瘋子,根本不怕什麼法律的審判。

他不怕,我自然也是不怕的。

我拉著乾媽的手安撫她,扭頭卻看向了那個人。

「你知道我今年才六歲,對吧?你也一定有家人,有朋友,有捨不得他們受傷的人。」

我不怕鏡頭,我就這麼當眾威脅他。

「沒關係,你們都來。來一個,我就去殺一個你們的家人。反正我才六歲,離十六歲還很遠。你們就不一定了,你們已經成年啦!」

我朝著他,露出一個天真無邪的笑容,眼裡卻是森森的寒光。

那人被嚇得一愣,掙扎著撲過來要打我,「媽的,路朝朝你敢!要是敢動我家裡人一根頭髮,我不會放過你的!」

「原來你也知道,不應該去傷害別人的嗎?」

我看著他被警察控制住,憋得通紅的臉猙獰可怕。

那為什麼,他在放火的時候不會想到,被火燒死的人會是別人的家人朋友呢?

「叔叔,你最好祈禱你這輩子都在牢里過。要不然,你出來的時候我還是個孩子,我們可以比一比誰更狠!」

那人盯著我,臉色一點一點的變白。

我知道他是怕了。

一個人是瘋子不可怕,可怕的是這個瘋子還是個未成年。

就算我殺了他們所有人,我也不用去坐牢。

他們逼瘋了我,讓我變成了一個不體面的人。

縱火犯被警察帶走,也有警察來告誡我。

「有事報警,不要想著私下報仇。就算是未成年,也要遵紀守法。」

我乖順地點頭,「謝謝叔叔,我故意嚇他呢!殺人犯法的,我都知道。」

警察一臉複雜。

乾媽詢問我們是否可以獲得賠償,畢竟已經證明了那人就是故意縱火。

第71章 顧景淵的條件

警察說我們可能得不到賠償。

雖然事實很清楚了,但是那人名下根本沒有財產。而且他是成年人了,他的父母也沒有義務負責替他償還欠款。

這對於我們來說,並不是一個好消息。

乾媽興沖沖地來,就是因為可以拿到賠償,這樣我們的負擔就會減輕很多。

可是沒有錢。

沒有錢的情況下,就算把人給抓住了,也沒有任何意義。

壓在我們身上的大山還是沉沉的。

我們從警局出來,路邊停著一輛熟悉的黑色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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