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現在他還在重症室嗎?」
「沒有,轉進了普通病房,就在這一層,507。」
「哦,那我也過去看一下。」
陳銘川先走了,李欣玥換了鞋才與馬珍出了門。
兩人相依而行,李欣玥緊緊握住了馬珍的手開了口:「馬珍,想聽我說幾句嗎?」
此時的馬珍心情不錯。
「新葉姐,你就是我親姐,你說什麼我都愛聽。」
那就好!
這書中對馬珍這個人的設定筆墨不多。
就只說,她是一個大方、善良、質樸、可愛的姑娘,未來的歌唱家。
昨天晚上,李欣玥做了一個夢。
一個很長很清晰的夢。
夢中,馬珍並沒嫁肖楠,而是嫁了一個地方上的男人。
但是她過得一點也不幸福。
雖然那男的家世很好,卻是個花花腸子,到處留情。
馬珍成名後,調去了總政歌舞團。
長期不在家,男人出軌了,後來兩人離了,馬珍沒有再婚。
兩人就一個女兒,歸了馬珍。
雖然她後來成名了,可很孤單,夜深人靜時,總是畫著肖楠的畫像到天亮……
那畫面,讓李欣玥從夢中驚醒。
或許得不到的,永遠都是最好的!
這也是李欣玥突然鼓勵馬珍追肖楠的原因,因為她不認為那只是一個夢!
如果馬珍能感動肖楠,讓肖楠愛上她,或許就能改變她悲苦的一生。
如果還是不行,說明他們真的無緣分。
很多事情,都講究緣分。
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識。
「馬珍,你相信緣分嗎?」
緣分?
馬珍嚅了嚅嘴:「我不知道。」
李欣玥深吸一口氣:「我相信緣分,而且十分的相信。」
「真的,我不是想安慰你什麼。」
「馬珍,我知道你有多喜歡肖楠,但是你今年已二十二歲了。」
「給自己一個期限吧,你的真愛如果感動不了他,說明他是真的不愛你。」
「有一首歌是這麼唱的:有一種愛叫做放手,為愛放棄天長地久……」
死死糾纏對於對方來說,也是一種負擔!
放手也是愛,因為不可以用「愛」之名去捆綁一個人。
馬珍聽懂了,眼淚盈盈,就是沒掉下來。
「好,兩年、就兩年!如果還是不行,我放手!」
話是說得這麼堅決,可李欣玥知道好朋友的心在滴血!
作為朋友能做的,就是幫她出點子。
「肖楠最喜歡麵食,而我會做很多種麵食,回去後要不要跟我學?」<="<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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