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本事,聞荃並不多,除了會打架之外一無所長,但人家長得好。
高高的、瘦瘦的、白白淨淨卻帶著痞痞的感覺。
朱全森不得不承認,聞荃的長相和他那臭不要臉的德性,是女孩子喜歡的類型。
而自己,比他粗、比他壯、比他高。
就算他上了軍校,而聞荃只上一個技校,女孩子的眼光還是落在姓聞的身上……
67年的時候,聞家倒了,下放去了農場,安喜晴的眼光才落在他身上。
聞家要重回省城了嗎?
聞荃要回來了嗎?
雙拳,不由得擰緊。
「媽,他回來了又能怎麼樣?我們已經結婚而且有了孩子。」
「現在喜晴的心裡早就沒有了他,而且他就算回來,也只是個工人。」
「聞家就算平反了,也回不到原來的地位了,您就別擔心了。」
希望吧。
聞家的事,當年其實是有問題的,只不過可大可小。
只要找到合適的人幫他們說話,重新回到省城是很正常的,但是想跟以前一樣真的很難。
但是,女人……
朱媽媽知道自己這痴兒子對兒媳婦有多愛。
如果這兒媳婦真的變心,她的兒子……唉,自古多情空餘恨,好夢由來最易醒!
——她的兒子到底像誰啊,老朱家祖宗八代也沒出過一個這樣的情種啊。
說什麼都沒用,只能等時間來證明。
說真心話,朱媽媽其實希望安喜晴變心,只有把毒瘤挖了,傷口才會好。
可是,她又擔心自己兒子挺不住。
左右為難,這就是一顆當媽的心。
「行了,媽走了,一會你爸得餓了。」
朱全森垂垂眼:「媽,我送你。」
朱媽媽長吐一口氣:「不用了,我又不是頭一回來,哪裡要你送?」
「行了,我走了。」
等朱媽媽走後,李欣玥開始看書,五點鐘馬珍過來了。
「姐,我來做晚飯。」
李欣玥有點哭笑不得:「你們這是把我當國寶了嗎?我手術刀都能拿,還拿不了一把菜刀?」
「嘿嘿。」
馬珍傻樂:「我姐夫說了,明天有手術,你的手必須好好保養。」
「你就別動,給我一次表現的機會,正好你指點我一下,我一舉兩得。」
李欣玥:「……」
——行,你贏了!
——不,是她老公贏了!
馬珍不僅做了晚飯,還打來了早點。
不僅如此,還泡好了牛奶、煎好了荷包蛋。
李欣玥被深深的感動。
當手術縫上最後一針時,她發現今天催動了意念後,連疲倦感都沒有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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