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穿到七零:炮灰女配的致富經 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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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靜華滿臉淚痕也顧不得擦,哽咽道:「只要、只要你願意救我的女兒,別說讓我當潑婦,就算讓我去死,我也是願意的!」

元霄撇撇嘴,「我要你去死做什麼,橫豎我也不會救凌映雲。」

蔡靜華看向顧瀾庭,「瀾庭,映雲和你也算是青梅竹馬……」

顧瀾庭冷冷看著她,「青梅竹馬?她在她家玩,我在我家玩的那種?」

他很早就進部隊了,交情好的就那幾個,哪裡有什麼青梅。

就算是青梅,還妄圖和元霄比,有病?

「你想為了你女兒,把我們顧家的孩子打了?」

任誰聽到這件事,都會覺得離譜。

蔡靜華也自知虧心,低著頭支支吾吾。

「與其在這裡做無用功,還不如回去擔心擔心你父兄。」

顧瀾庭一句話,便讓蔡靜華臉色煞白。

如果說凌首長是泥腿子出身,那蔡家也不過是比他好一點的城裡人。

在蔡靜華嫁給凌首長之前,蔡家是沒有人從政的。

後來有了凌首長的提拔,蔡家人才陸續有人進入政界,不過也只是些閒職,用來混日子。

可饒是混日子,也沒有完全乾淨的。

但凡沾了銀錢,顧瀾庭就有辦法給他們扣上帽子。

思及至此,蔡靜華也顧不得在這裡求元霄了,灰溜溜離開了。

只希望顧瀾庭是打嘴炮,不是真的要對付她娘家。

蔡靜華走之後,顧瀾庭便想帶元霄回家。

不過想著他平時都在部隊,偶爾還要出任務,照顧元霄也不算周到。

「要不我們搬回來吧?」

和王雅芝他們住一起,也多點照應。

元霄細想一番,也覺得這個提議不錯,「好,那明天再搬吧,今天還是回家。」

元霄剛才東西吃多了,覺得不消化,便不想坐車,慢悠悠走回去。

她一向跳脫慣了,也不是個會慢慢走路的人。

顧瀾庭只覺得她現在就像是個瓷娃娃,磕碰不得,直看得他心驚膽戰,比上一次戰場還緊張。

他沒怎麼樣,倒是元霄不耐煩了,「才一個月呢,又沒有大肚子,我還不能走路了?」

顧瀾庭一臉無奈,禁錮住她的小手不放,「霄霄,走路就走路,不要蹦蹦跳跳。」

元霄插著腰,「哎呀煩死了!冰淇淋都不讓我吃!」

元霄臭著小臉跑到冰櫃裡站了好久,原以為顧瀾庭怎麼都會心軟一下下。

沒想到的是,直到元霄自己都看累了,他都沒開口買冰淇淋。

回去路上,她又看見了酸豆角。

可是那種泡在酸酸臭臭的水裡,他又覺得不衛生,怎麼都不肯給她沒買。

直到回到家,元霄都是氣鼓鼓的。

她逕自走進房間,衣服都沒換就上床,用被子捂著頭。

顧瀾庭扒拉開被子的時候,她眼眶都紅透了,一個人在小聲啜泣,好不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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