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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隔天,她又被孫家那邊的動靜吵醒。

孫母一大早就在哭哭啼啼,哀求趙晴不要把孩子打了。

趙晴不願意,說這孩子不健康,留下來沒好處。

孫母差點沒給她跪下來,只為了求她留下孩子。

雙方爭執到最後,趙晴退了一步,答應留下孩子,卻也提出了條件。

她要管家。

趙晴想握住孫家的錢,往後孫在良的工資交給她,不能再讓孫母握著。

孫母再顧不得孩子的事,怒從中燒,叱罵著趙晴。

她提出的這個條件,很難讓人不懷疑她是故意拿孩子做交換。

孫母不願意,她管家這麼多年,怎麼可能輕易把錢交出去。

趙晴二話不說就出門,「那就沒得談了,我現在就去醫院把孩子打了。」

最後爭執的結果,當然是孫母退讓。

管家不可能,家裡的錢不只是孫在良的工資,還有她男人用命換來的撫恤金。

但孫母承諾趙晴,以後孫在良的工資就讓她去領。

趙晴勉強接受,肚子裡的孩子得以留下。

賀飛燕偷偷說道:「嫂子,趙晴可真厲害。」

姜榆點點頭,「她很清醒。」

興許從一開始,她就不是想要管家,只是想拿回孫在良的工資。

賀飛燕壓低了聲音:「我聽說孫在良大姐要回來了,趙晴想握住他的工資也正常。」

姜榆對孫家的事不甚在意,沒搭話。

卻又聽見賀飛燕開口:「嫂子,阮大媽以前還打過我大哥的主意,想把她女兒嫁給我大哥呢。」

第412章 讓我入贅蔡家

姜榆沒把這話放在心上,滿不在乎道:「這話以後別說了,她都下鄉多少年了,跟你大哥多年不聯繫,免得壞了人家名聲。」

她還不至於看見個女人,便覺得她對賀庭岳有意思。

賀飛燕吐了吐舌頭,「她頭幾年還會寫信給大哥,只是大哥從沒回過。後來大約是見沒有回應,這才放棄。」

孫玉蓮今年二十六了,都快奔二十七的人,硬是撐著不在鄉下結婚,就是為了回城。

姜榆問道:「她有工作嗎,怎麼就要回來?」

賀飛燕說道:「阮大媽想把孫玉蓮介紹給蔣明睿。」

孫玉蓮比蔣明睿大了一兩歲,但無傷大雅。

蔣成懷著急給兒子找對象,便應下來讓蔣明睿見一見。

「這孫玉蓮也挺倒霉的。」蔣明睿這種人,孫母都敢給女兒介紹。

賀飛燕深有所感,「阮大媽向來偏心,當初能為了孫在良逼迫女兒下鄉,這次讓孫玉蓮回來嫁人,也只是為了讓她心裡平衡一些。」

往後再想起這個女兒,就不會再有愧疚了。

「我去一趟六子那兒,昨兒買的布料你選個喜歡的做棉衣。」

賀飛燕努努嘴,手指交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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