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廢棄的手稿會成為珍品、我居住的房屋會成為故居、甚至我逗留過的街頭也會變為景點。
那時,所有人都會來愛「我」。
哪怕「我」可能已經死去。
可是……「我」到底差了點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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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手壓在了「我」的畫作上,炎炎烈日下白得好像在發光。
「我」該用什麼色彩來調和這樣的一份白?
抬頭,那是一個不知何時蹲在「我」面前的女人,她的膝頭疊著一層「我」的畫,我意識到她在幫「我」撿畫。
她笑著將那疊畫遞還給了「我」。
「你畫得真可愛。」她說。
真可愛。
而「我」也這樣想。
漂亮到簡直不像是真實人類,仿佛她天生就該活在畫作里。
她如果能把「我」也撿走就好了,就像「我」將那些小動物撿回家,就像「我」將那些小動物從殘忍的販賣者手中搶救下來一樣。
世界變得模糊起來,她的整個人身上都仿佛帶上一層神秘的光暈。她是那麼的清晰,又是那樣的難以描繪。
「我」該如何調製這份色彩?
「我」發誓我絕對可以表現出任何能看到的色彩,但卻在這一刻犯了難。
「我」連滾帶爬地逃走了。
這是「我」第一次感覺到何為「狼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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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在跳動,大腦在充血,呼吸都變得困難起來。
這是從來沒有體驗過的感受。
恍然明白了「我」一直以來欠缺的到底是什麼。
是「愛」。
一直以來,「我」都是在表達愛,可帶著「愛」去作畫根本不是一件稀奇的事。平常、庸俗、毫無特色。
「我」要創造愛,「我」要讓「我」的真品無可替代。
「我」要將愛牢牢鐫刻於畫布之上,賦予靈魂,賦予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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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融合在一起。
它們並沒死去,而是於畫中獲得了永恆的生命。
愛被刻入筆觸之中,永不靡退。
可為什麼他們還是不懂?
「我」將那厚厚一疊、成套的畫作遞給她,這是她第一次見到這套作品。和往常一樣,我向她訴說著我的理念,期盼得到她真誠的反饋。<="<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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