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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的,謝謝你這段時間送我回家。」唐仲櫻輕聲說道。

顧由惶恐地拒絕道:「不行,我不能要你的東西。這個……應該很貴吧?」

唐仲櫻堅持道:「給你,你拿著。是不便宜,但你值得。」

倔強如唐仲櫻,顧由只好接過那隻鋼筆。唐仲櫻收拾好書包,並沒有給周圍的老師和同學任何眼神,只是單單對顧由說了句:「再見。」

唐仲櫻離開了外婆的小鎮,在爺爺家開始了嶄新的七天。

這七天裡,唐仲櫻終於有了自己的房間,不用再像在外婆家裡那樣,和弟弟睡上下鋪。她的房間是個套房,寬敞而明亮,是她在溫哥華那個房間的兩三倍大。衣帽間連著洗手間,洗手間的浴缸就布置在窗戶旁邊。浴缸邊放著成套的香氛和洗護用品,是母親很喜歡的那個瑞士牌子。窗外是一顆巨大的欒樹,結著形狀可愛的橙紅色果實。房間裡床的大小令她震驚,她坐上去,柔軟得就像是商場裡新打出來的白色棉花糖一樣。床頭放著一盞水晶檯燈,底座十分厚實。她輕輕地打開,檯燈即刻發出流光溢彩的光。她好奇地拿起來,發現檯燈的底座上刻著一行小字。

「伯槐十二歲生日留念。」

唐仲櫻這才知道,這個房間以前是唐伯槐的。她原本以為自己在里奇蒙的生活已經算得上是奢侈,但沒有想到和真正的唐家小孩比起來,她和唐季杉擁有的不過是些邊角料。唐仲櫻終於明白母親最後為何不滿足於偏安一隅,為何要帶著她和弟弟回國放手一搏。

她把手伸進口袋,觸摸到了兩張一百塊錢的紙幣。爺爺和外婆的協商,進行了幾個小時之久,最後以外婆的妥協而告終。而外婆給出的條件,唐仲櫻也是聽得清清楚楚。

「七天後必須把阿櫻和阿弟給我送回來!」

外婆的聲音斬釘截鐵。唐仲櫻卻有些心虛,覺得外婆太過於相信自己這位外孫女,認為她一定願意回來。臨走前,外婆把唐仲櫻叫到一邊,偷偷塞給唐仲櫻兩百塊錢。怕唐仲櫻弄丟,外婆便用針線將這兩百塊錢縫進她的口袋裡。一邊縫一邊嘮叨:「帶點錢在身上,遇事不慌。我們自己有錢,就不用看別人臉色了。」

但是爺爺奶奶家,哪裡用得上錢呢。換句話說,這兩百塊錢,在爺爺奶奶家算得上什麼呢。唐仲櫻把這兩百塊錢小心地取下來,和上次外婆給她買鞋的兩百塊錢放在一起。紙幣上還留著外婆家衣櫃裡樟腦丸的味道,和外婆一樣,是嚴肅而可靠的味道。

唐仲櫻不想再在小鎮生活,但她和外婆之間還是產生了感情。母親已經去世了,使唐仲櫻和外婆這兩個女人之間產生血緣關係的另一個女人已經不在了。雖然外婆對唐仲櫻留戀的溫哥華生活充滿鄙夷,毫不掩飾地在她面前說那是見不得光的日子,諷刺母親沒有骨氣,一臉不屑地表示這些年都沒接受過母親物質上的贈予,因為那都是母親賣乖得到的「嗟來之食」。但這些話傷不到唐仲櫻。她的內心飽滿而強大。外婆想讓唐仲櫻也加入批判的隊伍,但唐仲櫻總是會對外婆說,那都是母親以前做的事情,當母親做這些的時候她還沒有出生,因此無法勸阻。當她有意識的時候,已經承受了母親太多的恩惠,因此也沒有資格再去審判她。<="<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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