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殺戮還在繼續。
皮鞋所過之處,血花迸濺。
修長的指骨不停轉動著那枚玫瑰骷髏戒指。
沉睡的墳墓被喚醒,血花迸濺之處,墓碑下的骷髏們紛紛揭棺而起。
從地下爬出來的骷髏狂喜、尖叫著。
「哦,活過來了!」
「偉大的安德烈大公!偉大的玫瑰公爵!」
骷髏們前赴後繼地爬過去狂吻他的鞋尖:「公爵,公爵!」
血月之下,群魔亂舞。
「現在是什麼年代,孔雀花王朝,拜占占時代?」
「國王是哪一位,亨利四十七世麼?」
「偉大的玫瑰公爵會帶領我們回到地面,重建亡靈帝國!」
「艾德琳呢?大公忠實的僕人呢?」
……
「好了、好了,諸位,安靜。」
文明杖被鮮血浸透,大公依靠在了墓碑上,慢條斯理地抽出一條潔白絲綢絲巾。
只可惜還沒擦,古老而脆弱的絲巾就在空氣中迅速氧化,變成一縷白色煙霧。
「大公!用我的!」
「用我的!」
骷髏們紛紛前赴後繼、殷勤地伸出骨感的手,有的遞上自己陪葬的裹屍布、有的撕開了身上唯一的衣服,有的骷髏遞上了……看上去像是內衣或者口水巾的東西。
皮鞋踹開了一隻試圖借著遞東西的掩飾啃他皮鞋的骷髏。
隨手扯過來身後吊死竊賊的衣服,擦了擦文明杖。
公爵是一具非常高大的男性骨架,比這裡所有的骷髏都要大上一號,骨頭圓潤而粗大,可以想像生前是個怎樣高大狂野的紳士就算是骨架,看上去也比其他骨頭要英俊一些。
沒討好到公爵的骷髏們悻悻地退下。不過,很快,不遠處有個小骷髏興奮道:「找到了,大公的頭蓋骨在這包袱里!」
公爵接過自己的頭骨,用那隻戴著玫瑰戒指的大手,掂量了一下自己的頭骨。
然而粗大手指摩挲頭骨的動作一頓:
完美的頭蓋骨上,被磕掉了一塊碎片!
大公把自己的頭蓋骨,平靜地安了回去。
山雨欲來。
沸騰狂歡的骷髏們突然安靜了下來。
大公捏緊文明杖站起來,皮鞋來到了斷崖邊,俯視著下面的落日山谷。
紅眼烏鴉撲簌簌飛向天地,有幸運的竊賊僥倖逃跑!
他們在驚慌中跑掉了三五個,手裡拿著頭骨的碎片!
空洞洞的眼眶對準了斷崖下的小鎮,陰沉低語:「GoDie!」
骷髏們揮舞手骨:「Die!」<="<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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