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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聊著聊著,就聊到了陸菲的男友身上。

盛秋問她最近進展怎麼樣。

陸菲表示對方想和自己同居,但她拒絕了,她還是想等關係穩定了再同居。

現成的例子就是盛秋和祝滄,同居之前是見過父母的。

她想緩一緩,然後又提了一句:「他說他想和我合夥做生意,在我店裡入股。」

說實在的陸菲不是很樂意,因為不論是她和當初的合作人從無到有,到後面分開之後盛秋出資入股。

那都站在從無到有的基礎上。

現在店裡形勢一切都好,客源穩定,陸菲不需要方弘新的加入。

方弘新和她承諾的就是,以後兩家並一家,共創未來的意思。

「他的話你聽聽就算了,你就直接說股東不同意。」盛秋就是大股東,她才不想陸菲一手掌控的店被別人瓜分。

萬一這個男的有其他心思,那到時候怎麼分得開呢?

「我也是這麼想的,然後他就問我,如果不願意他投我的店,我也可以投資他的廠。」

盛秋納悶兒:「你們各干各的不行,非要攪和到一起嗎?」

「你是賣衣服的,他是做衣服的,你們各干各的就好了。如果以後不想合作了就分開找別人合作也行。

他在你店裡插一腳,你在他廠里插一手,我問你,到時候你們兩個分開,這個錢怎麼拿得回來?

「還有你覺得開夫妻店真的靠譜嗎?況且你們兩個的規模都不是夫妻店了,你們都還有其他合伙人的。」

「我之所以作為朋友能和你合夥開店,那是因為我不參與管理,我只出資,這已經避免了大部分的矛盾,你要是換其他朋友你試試,早晚反目成仇好嗎?」

陸菲連忙抱住她做小鳥依人的形狀:「這不是我命好,抱住了你這條金大腿嗎?」

盛秋可受不了她這膩膩歪歪的樣子,反覆囑咐她,讓她好好保護自己的財產,誰都不要插手。

即使有一天結婚,也應該保護好自己應有的權益,不要因為信任就把自己可以掌控的東西交給別人。

原本盛秋要留她吃晚飯,陸菲表示自己要去找男友吃自助,盛秋也就不留她了。

祝滄回家時盛秋在客廳沙發上,從茶几上的零食飲料看得出來,陸菲今天來過。

祝滄問:「不留下吃飯?」

「她要去找男友吃自助,不然我還能趕她嗎?

兩人聊天期間,阿姨炒完最後一道菜,叫他們吃飯。

期間他們也在討論陸菲剛才說的事情,祝滄提出一個觀點:「對方可能並不是真的投資,而是想將兩人捆綁更緊密一點,利用陸菲現有的平台,他可以省很多事。」<="<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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