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能買房子,居然還在這個大城市,房價這麼高的地方,買了一個比自己老家還要貴的房子,還瞞得緊緊的。
真是個白眼兒狼,辛辛苦苦養一場,養到這麼大。
發財的事居然不告訴家裡人,一個人偷著享福。
這話可真是冤枉,陸菲自從有錢之後先是每個月給他們生活費,每年帶他們體檢,給爹媽買金手鐲金鍊子,哪個不花錢?
她哥這麼些年連個菜葉子都沒買,沒見爹媽說他不好。
現在陸家父母也不逼著自己的女兒和方弘新結婚,自己女兒就是搖錢樹,何必便宜了別人家。
結不結都無所謂,要是女兒不結婚也沒什麼,自己有孫子,繼承女兒的財產,幫著養老也是一樣的孝順。
因為女兒暫時的分手單身,他們已經將女兒的財產去向都規劃好,就是不知道他們能不能活著看到自己的孫子繼承女兒的遺產。
陸媽媽住在女兒家不回去,想要去女兒的公司,陸菲不告訴她,她扭頭就問方弘新。
方弘新告知地址,她又鬧到公司去。
方弘新對她說了一切自己所知道的信息,但是陸媽媽轉手就把他給賣了。
陸菲也就知道自己媽媽為什麼對自己情況一目了然了,原來是有人背地裡作怪。
陸菲知道方弘新不安好心,打電話把他罵了個狗血淋頭。
他以為自己受不了原生家庭,就會走進另一個陷阱嗎?想得美!
陸爸爸一會兒說要搬過來,一會兒又說讓她哥哥辭職過來當會計管帳,還要讓自己孫子過來讀國際學校。
這些要求被拒絕之後,陸媽媽躺在地上滾了一場哭了一場,隨後陸菲讓員工報警。
作為家庭成員,派出所來人勸了好久,對方一把鼻涕一把淚,訴說自己這麼多年賣血賣汗供女兒上大學。
陸菲拿出自己的每個月定期轉帳記錄,給對方看,順帶在電腦上展示自己上學時期的助學貸款和獎學金記錄。
當年父母根本不想讓他上大學,覺得女孩子上大學沒有用,他們想把錢留給兒子結婚用。
公司員工外加附近同行都聽了一場大戲。
但警察似乎都不怎麼驚訝,他們什麼人沒見過,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再怎麼著,我和你爸生了你養了你。沒有我們,你能有今天?」
以上是陸家父母的終極大招。
之後陸菲任由自己的親媽在家裡住著,自己買了張機票就跑路。
她的哥哥嫂子倒是稍微清醒一點,在父母讓自己辭職的時候大哥就覺得不靠譜。
如果他妹妹讓他來公司任職,早就說了,何必瞞著。
況且自己的是鐵飯碗,有編制,和在小公司的職位相比還是不一樣的,那不穩定。
他們夫妻也勸過父母,讓他們不要把事情鬧大,一家人如果真的遇到什麼事兒,妹妹不可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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