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大哥只能翻白眼,這哪是有人對他們下降頭,這分明是把自己心裡的妖魔鬼怪放出來了。
大哥不僅僅提醒妹妹保護好自己的房產證存款,他順帶收走了爹媽的金銀和貴重物品。
然後大哥還要求陸菲給父母降零花錢。
陸菲按照哥哥的說法降了零花錢,父母現在只能拿1/3的零花錢,另外1/3她給了大嫂讓她幫忙買家長日常生活所需的東西。
剩下1/3陸菲存起來,作為父母以後的醫療金備用。
兜兒里沒錢,手裡的財產大部分被兒子收走,此時他們終於清醒了一些。
這輩子過得都低眉順眼的,好不容易女兒發了家,他們覺得自己揚眉吐氣,腰杆子硬了。
結果這才多久就被打回原形,特別是陸菲的媽媽,半夜醒來恨不得打自己兩個巴掌。
現在不僅女兒跟自己離心,兒子也天天防他們跟防賊似的。
東搞西搞到了過年,大哥沒讓父母回老家家而是在城裡過的年,結果陸菲不回來,說是工作忙。
一家人不團聚,這父母又有微詞。
但大哥反發話了,這鬧了這麼久,年都過不好,拜誰所賜?
不敢吭氣兒。
在準備出國的過程中,陸菲換了個城市生活,走之前也不打算和父母見面。
她早就和父母下了最後通牒,但是事實如同她預想的那樣。
父母知道自己是個小老闆之後唯一感覺是一飛沖天了,拜託她做各種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絲毫不為自己考慮,自己說的話他們都不放在心上,也沒有尊重的意思。
這期間陸菲當然還要感謝一下出了大力的方弘新,舉報了他們公司。
方弘新有問題,並不是陸菲看出來的,而是祝滄幫了忙。
方弘新意識到自己做的太過,想要請求原諒,但已經太晚了。
盛秋接手之後,程序上這家公司是自己的了,但事實上還是有陸菲的份,只不過管理人變成了盛秋。
因為盛秋會直接報警,陸菲的家人也不敢直接造次,他們只知道女兒賣公司直接跑路了。
各種跡象表明對方只是出國留學,並沒有失蹤,因此報警也沒有用。
隨後陸菲讓人去他們村子散播消息,說自己在外邊兒開了一個小網店,給了爹媽房子和贍養費卻還天天來鬧。
要這要那,要幾百萬、幾千萬。
到處吹牛答應借錢,還安排人找工作,最後把女兒逼得要上吊,店也開垮了,女兒跑到國外不敢回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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