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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襄拾起那半枚玉玦,舉起在燈下細看。

上好的羊脂瓊玉,玉質滑膩,色澤柔亮,表面無暇,只在火光下中透著隱隱的絮絲。

這玉玦是他自出生以來所攜之物,幼時常佩戴在身上。直到有一回,有大梁使臣前來覲見先王,來來回回盯著他的玉玦許久,若有所思,說是在哪裡見過。

先王聽其所言,面色驟變,當日便將他的玉玦收起,不肯再予他。

直至先王溘然長逝,都未曾將此玉玦還給他。

洛襄自小受烏茲先王之命,遁入佛門,對這位所謂父王並未有多大印象,亦無甚感情留戀。只是認定自己身世必然與之有所關聯,才必要走一遭烏茲王庭,掩人耳目地取走此玉玦。

他斂眸,將玉玦收入袖中,淡淡道:

「這本就是我所有之物,你此去只是替我取回,不算偷盜,不為犯戒。」

比丘拱手一拜,瞭然一笑,回道:

「既是佛子之物,我必當守口如瓶。三年前多虧佛子照拂,收我為僧,否則我就不是被人打死,就是餓死街頭了。此行能為您所用,我感激不盡,就算有偷盜之罪,也該報在我身。阿彌陀佛。」

待那比丘走後,洛襄將另一份絹帛置於掌心,解散紅繩,攤開一閱。

白絹帛內里是赤底金字,兩側繡有青藍花紋,底下刻有國之印信,是烏茲王親筆的國書。其上用烏茲和莎車的文字寫就了一樁兒女姻緣。

是以國書之儀備下的一封婚書。

洛襄看到上面「烏茲王女洛朝露」幾個大字之時,捻著絹帛的手指微微蜷起。

當時在假山處他喝退那個求親的大梁人之時,並非他妄言王女的婚配之事。

王宴上,城外固守已久的佛子僧眾終於得以進入王庭,見到洛襄時一併稟報,他們已差人找到三王子洛梟。

洛梟請他取來這一封婚書,之後要帶她前去莎車國尋她的未婚夫婿,要看她出嫁才放心。

這門親事是先王一早定下,只是不知因何一直秘而不發,恐連她本人都不知曉。

他今日得見婚書,才知確有其事。那麼有婚書為證,就算先王故去,莎車國難以反悔。就算不認,以他和洛梟二人之勢,不怕莎車國不認……

他籌謀一番,思量許久,眼睫微垂。

她要嫁人了。

紅塵里,女子的歸宿皆是如此。她也會要嫁人,待他順利將她救出烏茲王庭,會有照顧她一生一世的夫君。

燭火一跳,漸漸黯淡了下去,映出燈下洛襄平淡如水的神情。

他捲起了絹帛,又用紅繩系好。繩結系得太緊,柔軟的帛面凹下去一塊。他抬袖伸出手指,復又展開帛面,將那一處細細撫平。

雪白的絹帛映著指腹上一抹淡紅,闖入他深黑的眸底,煞是顯眼。

絹帛上一個個規整的文字開始變得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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